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54 (第1/2页)
霍玉辰这个念头,在得知了杨惠娟为一个孩子无条件释放李哲原后更为坚定。在和身边的王海波、林庆远达成共识以后,他用热线询问彭非,是不是能像以前擒获“九美”那样使用麻醉弹,保证不伤害被围捕者? 彭非答复并不令人满意。他表示:两次的围捕的情况有所不同,上一次被围捕者因同伙有事先接应承诺,心存逃命侥幸,稍作一下围师必阙就能得手。但这一次她们既无外应又有上次被擒的教训,只会据加油站之“险”抵抗,即使警方主动让开一条路,她们也决不肯再冒险向外冲。对于据守中的对手,只要她不想束手就擒,完全有时间在中弹后举枪自尽,或由同伴帮助结束生命。 看来还得谈判解决,霍玉辰得出了结论。谈判目的是让杨惠娟她们自动放下武器回到监狱,但交换条件还能有什么呢?赦免她们的死刑判决吗?作为总统,他名义上有这个权力,但实际上不经过中央局讨论决定,一定会触犯众怒。而且他的本意也是要留下这张牌,等“十美”向政府悔过时才打。 彭非在电话里听出首长为难的意思,为党分忧之心骤起。他提出了一个方案,用放走几人换取“十美”全体放下武器。他认为,从最近人民对非法恐怖组织态度变化看,逃出去的被围捕者应很难再得到民间的掩护,更何况警方有能力保持对她们的跟踪,要想把她们擒回监狱易如反掌。而且放走的被围捕者还可能成为钓出少年唐汉党地下组织的诱饵。 彭非的建议果然有峰回路转之效。霍玉辰经与王海波、林庆远面商,并和陆明程的电话沟通,终于使一套谈判条件完全形成。现在这些内容正由二入“虎xue”的李哲原向“十美”面提: “第一,除小杨外,你们其余九位可任挑三位离开这里,我们保证不捕不追。第二,余下七位回到监狱不会因今晚的事情受到任何处罚。第三,废除安嘉维口头宣布的死刑执行方式,如果有必要执行死刑,一律采用枪决方式。” “就这些吗?”杨惠娟代表大家问道。 “政府初步能想到的条件就这些。你们如果有补充,我还可以转达,要求合理也可以采纳。”李哲原郑重地回答。 杨惠娟深深地叹了口气。其实她心里明白,在敌人重重围困和步步跟踪之下,放出去的姐妹能够脱险与组织会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在已陷绝境的情况下,这些条件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台阶。有了这个台阶,她还可以带领留下的姐妹们坚持狱中斗争,最后在敌人的刑场上一展女英烈的群体风采(反正敌人已答应死刑以枪决方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