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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 (第1/2页)
区营房负责落实。当李哲原于8月13日来到卫戍区营房时,对“九美”摸底工作也恰好完成。 在这方面索正雄先前所做的工作卓有成效。尽管“九美”被捕后坚不吐实,但通过比对近三年高校失踪女学生所存留的DNA样本,依然揭开了除钱红梅以外八位姑娘的真实身份。而且经分析各人被捕时的表现及旁敲侧击的观察询问,并综合过去内线情报员所提供的零星情报,还基本确认了她们中的每个人在女子惩贪团内部地位和作用高下之分。 比如根据离校加入女子惩贪团的时间顺序,就很轻松地认定高瑾、叶琼璋、夏晓倩,就是内线隐约提到的女子惩贪团内部三个行动小组的组长;而陈韶湘、石敏、张丽颖是为骨干组员;卫旭蕾、钱红梅、曹蓉则为一般组员。 又如从高瑾被捕前试图自杀的反常行为,推论她就是杨惠娟的副手,此次劫车行动的现场指挥。于是就把高瑾定为杨惠娟“杀人抢劫案”中的一号主犯(首犯当然非杨惠娟莫属)。而根据叶琼璋在张丽颖遭套马杆暗算后挺身来救的表现分析,她应该是往西路逃跑五人中的临时负责人。按此推理,她的地位就高于同在西路的另一名组长夏晓倩。结果顺理成章地定叶琼璋为二号主犯,夏晓倩为三号主犯。 最后三人的次序也好确定。从档案里查到卫旭蕾和曹蓉分别于2028年初、2029年初,在发生与其有重大关联的命案以后从学校失踪。钱红梅从气质上就看出是九人中唯一没有经过高等教育熏陶的,暂时查不到她的资料自在情理之中。但从她身上又搜出不少用来打开镣铐锁具的工具,说明她在女子惩贪团里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对她的“评级”又不宜过低。最后综合评定出的结果是:卫旭蕾为七号主犯,钱红梅为八号主犯,曹蓉为九号(也就是最后一号)主犯。 至于中间三人离校时间相同,又显不出作用的主次,确定次序要困难得多。但办此要案的审讯人员都是“人精”,经过一番推理居然也还原了事实。具体推理过程是这样的:先将大大咧咧的张丽颖排为末等,然后再分陈韶湘、石敏的高下。本来论两女犯的素质,很难继续区分,然而逃跑时两人的不同安排,却泄露了天机。审讯人员发现,除高瑾外向西路逃跑的各女犯地位都高于向东路逃跑的,相对而言向西路逃脱概率确实大于东路。加上携带一整套开镣工具的钱红梅也在西路,审讯人员断定,如杨惠娟被劫出肯定被安排在西路逃窜。显然高瑾的安排原则是牺牲自己和能力稍差一点的成员,增加杨惠娟及另几名团内“精英”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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