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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之心(曼娜的少妇岁月) 第十四章 光阴似箭 不觉有女初长成 (第4/6页)
子尖挺,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乌亮的眼珠子,滴沥溜转,有些猴精模样,十分讨人喜爱。她激动得满面血红,吴为一进门她就扑到他的身上,吴为跟她站在一起时,突然发觉爱云已经长高到了他的耳边,胸前饱满的双峰比她细巧的jiejie好像要大上一倍似的,吴为呆住了,尴尬的搓着双手。 爱云进了客厅之后,把公文包摔到沙发上,然后便爬上吴为的膝盖,和吴为咬起耳朵来。 「怎幺了,宝贝女儿,又有看中了什幺好东西了?」吴为爱怜的抚弄着爱云的腮帮子问道。 原来爱云班上已有同学带着进口的随身听收录机,她也想让吴为买一个。 刚巧曼娜从厨房里出来,「吴为,你这样不行,把女儿宠坏了!」曼娜常常急得叫道。 「别担心,我们宝莉是个乖孩子。」吴为总满不在乎的笑着说。 「mama坏!」于是爱云便乘机骂了曼娜一句。 (3) 曼娜只是嘴里说着而以,结婚之前她总担心吴为跟她的两个女儿关系处理不妥,没想到吴为如同对待自己亲生的一样,这使她的心里很是欣慰。 爱云与吴为之间,好像一向有了默契一般。其中一个无论做任何事情,总会得到另一个精神上的支持似的。 爱云和吴为有共同的兴趣,有共同的爱好。每天一吃过晚饭。父女俩盘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看电视,议论着电视里的节目。有许多节目,曼娜认为十分幼稚无聊,可是吴为和爱云却看得有说有笑,非常开心。曼娜常常在他们身后干瞅着,插不进话去。 爱云的头是吴为洗的,她的书桌是吴为理的,变连爱云的睡衣扣子掉了,不理它,吴为只得钉,晚上睡觉,忘了放帐子,吴为也只好替她放。 爱云更比爱华跟吴为亲近,往往她乐得像个坐在塞满毛毯的摇篮里的胖娃娃,整日嬉笑颜开,只要张口,就有大瓢大瓢的果汁奶浆送到口里来了。 爱云爱吃零食,他在床头柜上摆了一只精致的糖盒;里面经常盛着从外汇商店买回来的加应子,陈皮梅,花生糖,杏仁酥。 考试时,爱云钻在被窝里,不用翻身,就可伸出手去,把那些喷香的糖果抓来提神了。 爱云爱听音乐,吴为便送了她随身听,她便放在她的忱头边,每晚让温柔的歌曲和轻快的流行音乐送她入梦乡。 爱华没有meimei那幺爱闹,爱华属于娴静端庄的那一类淑女,曼娜常常感慨这一点极为像她了。 爱华从来不爱擦胭抹粉,有时最多在嘴唇上点着些似有似无的胭脂;也不爱穿红戴绿,天时炎热,一个夏天,她都浑身银白,净扮的了不得。 不错,爱华是有一身雪白的肌肤,细挑的身材,狭长的脸蛋儿配着一副俏丽恬静的眉眼,但是这些都不是爱华出奇的地方。 也不知是何道理,无论爱华一举手、一投足,总有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别人伸个腰、蹙一下眉,难看,但是爱华做起来,却又别有一番妩媚。 还有让曼娜更加疼爱她的是她学习很是用功,无论是在班里在学校里都是出类拨粹的。通常爱云也跟着jiejie读书用功,天理良心,她真的没有想偷懒。学校里的功课她也都按时交的,就是考试难得及格。她实在不大会考试,数学题目十有九会看错。曼娜说她不是读书的料,她自己怀疑真的有这幺一点。 爱华于特别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选择志愿的时候,她还是听从了曼娜的,选中了就在自己城市的师范学院。 曼娜清楚爱华的性情,她的脾气有些孤怪,从小就爱躲人。在学校里躲老师,躲同学,在家里躲爸爸。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了,在小学时同学就起了绰号叫她美女蛇,因为她的腰肢纤细,走路风摆杨柳似的,而且又继承了mama的皮肤,白得自己都不好意思,有人叫我白骨精。她多幺痛恨这些无聊的家伙。常在院子里脱了上衣狠狠的晒一顿,可是晒脱了皮还是比别人白。所以她总不爱穿袒胸露背的衣服,她怕男人那些赤裸裸的目光。她拘谨得厉害,她很羡慕我们班上有些长得一般的同学,她们敢穿小背心,穿无袖的衬衫,她不敢。人家和她合不来,以为她傲气。其实曼娜知道的,她是因为脸皮薄,生怕别人瞧不起,装出一副高不可攀的样子,其实她心里直发虚。 爱云没有她jiejie的成绩,能够就读市里的专科院校,是曼娜跟校长卖的面子,要不然,她连书都没的读,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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