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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 (第1/2页)
还喜欢夏伶,那么沈慕青也是愿意支持他们在一起的,经历过事以后他们说不定才能走得更远。 得知夏伶一早就从县城赶了车,晚上就能到省城,沈慕青这天便还是亲自去到柜台坐阵。 至于许昂和沈哲,被她打发去帮夏伶找房子了。 周末这天,她仍旧让腰鼓队上街宣传了,经过昨天的口碑发酵,今天来的人比昨天还要多。 沈慕青又是忙得天旋地转,好不容易撑到晚上八点,她和柜员们才得以喘息。 然而,就在她打算脱下牛仔服,请柜员去对面山德士聚餐时,不远处又走过来几个客人。 准确的说,是几个熟人。 为首的女孩是同寝室的任南燕,沈慕青倒不意外,真正令她意外的,是任南燕身边的男孩。 那是在第一次去往深圳的火车站中途遇见的,那个卖给她板砖录音机的男孩,他的录音机有如雪中送炭,沈慕青不会忘记。 他们身后还跟着一男一女,看样子也是三中的学生。 不过,沈慕青的情绪也只是止于惊讶而已。 眼见着少年少女们走到了专柜,她本着销售的素质,对他们露出了微笑。 她说:“你们好,请问想买点什么呢?” 任南燕何时见过室友露出这般如春风般的笑容,愣了愣,居然没有说出话来。 此时,她身边的男孩上前一步,回之一笑:“你好沈慕青同学,我们又见面了,我叫赵凌云。” 沈慕青了然:“好久不见,赵凌云同学,所以你也是三中的同学对吗?” 找凌云点头:“嗯,我也是一班的,那天你拎着录音机过来时,我就认出你了。” 提到那天的场面,沈慕青并不觉得尴尬,反而笑着道:“对了,赵凌云同学,你那天卖给我的录音机帮了大忙。我一直也没找到机会告诉你,你也是来买牛仔服的吗?不如我送你一套啊。” 赵凌云一愣,旋即连连摇头:“不用了,录音机的钱你已经给过我,如果你实在要感谢我,不如改天把笔记借我看上一眼就行!” 沈慕青考年级第二时,他就找老师了解过情况,原来沈慕青和自己一样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也难怪当初给哥哥送礼物都要买二手的。所以,他现在理所当然的认为沈慕青是在这百货大楼做兼职,当然就不会收她的衣服。 显然,他身后的两个同学也这样想。 沈慕青趾高气扬的模样还历历在目,他们看着任南燕连话都不敢说,就忍不住开口道:“就是啊,沈慕青同学,你在这儿兼职也不容易,我们哪好意思收你的衣服?” 他身边的女孩也附和道:“就是呢,不如我们一人多买一套,给你冲业绩吧。” 话毕,她还拉着任南燕反问:“你说对不对,南燕。” 沈慕青也不恼,她只是微笑看向任南燕。 任南燕:…… 她作为一个看着沈慕青买下山德士所有炸鸡,和眼睁睁看着沈慕青一个月之内名次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人,真的不敢相信她是来百货大楼兼职的。 默了默,她收起了自己所有的骄傲与尖锐,回头对着两个同学道:“你们不要这样说,沈慕青同学也不一定是销售员,而且她只说了要送衣服给赵凌云,没说要送我们。” 两个同班同学都瞪圆了眼看着她,脸上满是难以置信,这还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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