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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3 (第1/2页)
李秋,你奶奶的手艺真好。”然后冲李秋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李秋冲他和善的笑了笑作为回应。 这个人是跟况雷一起来的,应该是他的朋友。自己要在况雷的朋友心目中建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不知道是谁说过的,想要让一个人接受你,那让他身旁的朋友接受你也是很重要的一步,这就是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李秋觉得说的挺有道理的。 “况雷你吃啊,不用跟我客气。”李秋把手里一块夹了很多红烧rou的玉米饼子递到了况雷的面前。 旁边同样正在饿着肚子的那些人,看着吃得正香的范文,闻着飘散在鼻尖的诱人的香气,全部都有些蠢蠢欲动了。 但是碍于他们十几年所受的教育,和知识分子的矜持和自尊,他们并没有像一般的流民一样上前讨食。 况雷叹了一口气,没有接过李秋手里的饼子,而是低声对她说道,“你以后不要到这里来了。” 李秋一惊,“为什么?!我给你添麻烦了吗?” “这里不适合你。”况雷看着李秋,干干净净的脸。干干净净的裙子,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实在和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况雷其实真的曾经很认真的想过,如果自己遇到李秋的时候不是这样一副情景,往前一点,至少他不用为生存而发愁,往后一点,自己可能已经凭借着双手挣出了一份家业。偏偏是这个时候,偏偏是这自己最无力,最狼狈的时候。 “没事,我觉得挺好的呀。”没有听懂他的言外之意的李秋大大咧咧的回答道。 “而且我喜欢你,你也不讨厌我,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来这里看你?来这里看你我很开心。”李秋的话语简单且直接,但是却带着一种令人心动的热烈。 “我来香港之前,用身上最后的一笔钱买了车票,现在全身上下,除了我这个人,有的也就是我这身衣服了。” 李秋似乎明白了况雷说这话的意思,他是想让她知难而退。 李秋席地而坐,也不顾地上的灰尘会弄脏她身上的裙子,然后托着下巴说道,“我喜欢你啊。” “我是一个流民,每天东躲西藏的,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也给不了你未来。” “我喜欢你啊。”依旧是这句话。 “我的家不在这里,我以后有机会肯定是会回去的。” “我喜欢你啊。” 这一连三个的我喜欢,把况雷打得丢盔卸甲,再也说不出任何一句拒绝的话语。 更何况他对李秋,怎么可能一点好感都没有。 况雷和李秋的相遇,就像是话本子里专门排练好的桥段一样。 那天李秋独自一人回家,本应该跟她一起回来的二姐李夏因为李秋的班级有活动,所以就没有跟李秋走在一起。而李秋这个小迷糊又把活动结束的时间给记错了,导致李秋和来接她的人,完美的错过了。 正好有一个和李秋住的地方不远的一个同学,那天李秋就和她一起回家了。 这个同学住的地方离学校比李秋家近一些,等她回了家之后李秋还要自己走大概一公里的路。 其实李秋一直觉得,爱情就是在这刚刚好的时候萌芽的。 刚刚好的流氓拦路,刚刚好的英雄救美,刚刚好的脚受伤,刚刚好的被背回家的一段路,差个一分一秒,这都不叫爱情,只有在对的时间,李秋遇见了她的刚刚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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