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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戒指 (第2/3页)
是不是得去找当铺的人问一问? 还是说,难道说,我们林家的祖传戒指是量产的? 可是不对啊!这金饰繁复华美的花纹,这独一无二的黑宝石,这都不该是量产!更何况,林家会用量产的东西作家主的象征吗? 我觉得,她肯定做了什么手脚,但是此刻,我没办法提出质疑,因为我想不出来为什么那个林字不见了。 戒指在她手上,我虽然有当票,可当票上到底没画花纹,只写了“金戒指一枚”,我就是告到官府,这种既定的买卖也不会有人管,毕竟人家也没犯法。更何况,闹得太大说不定还会暴露我的身份。 可恶,应该一有钱就把它赎回来的!我都忘了这遭,这玩意儿留在民间,到底是个祸害! 我退了一步,向她提出购买它的请求,无论多少钱,我都愿意出,请她把它转卖给我。 她毫不客气地拒绝了我,说怎能把祖母的东西卖给一个外人? 我劝她:“相比较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才是最重要的。我看你家中子嗣众多,可生意也不算多好,否则你此刻应该在铺子里忙生意,而不是坐在家里。你应当多为自己的子孙后代打算些,莫要被一时的物欲冲昏头脑。” 我发挥自己乱扯胡扯的本事,引经据典,最终她仿佛有所顿悟似的,说自己考虑考虑,过段时间给我答复。 我道:“你现在就给我个结果,我来这一趟不容易,你要是不想卖,就算了。我回去遣人再打一个就是了。” 她想了想,道:“也好,你若是能给十金,此物便转卖给你。” (一百六十九) 十金!她怎么不去抢钱! 我现在还要筹备成亲礼,能拿出一金都不得了,她竟然要十金!她自己两金买入,竟敢翻五倍卖出! 我这下子确定了,她就是在撒谎,恐怕她看到这枚戒指时,用生意人的眼光,一下子便预料到此物之珍贵,绝不低于两金,她先买下来,寻个机会再卖出去,稳赚不赔。 我好好的一枚戒指,当铺七百银收入,两金卖出,再被这女人两金收入,十金卖出! 都是不要脸的人! 三秋对我说,要不咱们就抢吧!我说不行,闹大了咱们的身份说不定会暴露,到时候,咱们得不知道逃到何处去。桃叙则是被十金的高价惊呆了,他转头对我道:“咱们就是把铺子卖了,也没有这么多钱啊!” 我低下了头,半晌,对她道:“先留着吧,过段时间,我凑齐了钱,再来找你买这枚戒指的。” 她点点头,道:“可以。” 她留我们喝茶,我也没多留,此事搞得我心绪不宁,带着桃叙和三秋一同出去了。 一路上桃叙都在安慰我,可我始终没说话,我发现,穷人活在这世上,就是连一些念想的东西都留不住。那戒指对我很重要,可是当时,我竟然把它给买了,只为了能有一个活下去的住所,吃得起两碗饭。 如今有钱了,想把它赎回来,竟如此困难。 如果我真的花了十金赎回来,这几乎能消耗掉我三年甚至更久的收入,还会让我接下来的日子变得非常艰难。 香料终究不是必需品,过了最开始的新鲜劲,后面的需求也就逐渐下来了。 我到底应该怎么办?要怎么样,才能在社会上活得更好?非得像她们一样,事事留心眼,事事占先机,把别人的钱拼命地装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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