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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2页)
着烫的毛肚瞬间就跟泥鳅如海一般滑落到了锅里,再也捞不着了,他难免失望地说:“我烫不好,烫的都老了。”那一碗“失败品”估计他得囫囵吃下去了。毕竟文宁不想让陆焕生觉得他浪费。陆焕生也换了公筷,他夹起盘子里最后一片毛肚,动作自然的放进锅里,文宁看着陆焕生的手,像是被迷住了。陆焕生的手腕并不算细,毕竟成年男人,骨架子就摆在那,但这个粗细要看跟谁比,至少文宁就觉得陆焕生的比例恰好,手腕处的骨节凸起,手背上有还未鼓起的青筋。他的手看起来苍劲有力,没有一分多余的皮rou。简直像是石膏模型。陆焕生夹起烫好的毛肚,对文宁说:“把碗递过来。”文宁吃了一惊:“哎,给我烫的吗?”陆焕生笑了笑,文宁受宠若惊,连忙把碗递过去。追星从来是幸福又孤独的,因为但凡脑子正常的粉丝都知道,他们是“单相思”。就连文宁,也只是想跟陆焕生成为朋友。如果能成为亲密的朋友,那很好。如果只能成为偶尔聊两句的普通朋友,那也不坏。文宁把陆焕生给他烫的毛肚吃进嘴里,牙齿轻轻一咬,毛肚就在嘴里碎了,每一次咀嚼都是一种享受,文宁幸福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他吃完之后用餐纸擦了擦嘴角,然后才真心实意的夸奖道:“陆叔叔真厉害。”陆焕生:“会烫毛肚就厉害了?”文宁早把“食不言饭不语”这条准则抛到了脑后,用一双堪比少女漫画男主角的眼睛盯着陆焕生,他理直气壮地说:“陆叔叔干什么都厉害。”陆焕生有些哭笑不得。他不是没有接触过狂热粉丝,他出道早,见识的人和事都多,声称爱他的数不胜数。但他们爱的只是一张皮。至于内里的血rou,因为藏在那张皮下,所以也不重要了。他想起自己接了原本要推拒的节目。就像鬼迷心窍一般。文宁吃的很过瘾,他在家时很少吃火锅,读书的时候在外面吃的也都是西餐,只有偶尔回国时能由着自己的喜好吃几顿,今天没人管,文宁就吃撑了。坐着的时候不觉得撑,一站起来才发现自己连腰都打不直,走路也成了折磨。最后还是陆焕生看不下去,扶住了文宁的胳膊。文宁矜持地打了个嗝,然后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说:“陆叔叔,你不用管我,我自己能走。”陆焕生没说什么。陆焕生只觉得自己还没结婚,竟然提早体会到了带儿子的感觉。这感觉十分复杂,但却不差。作者有话要说: 文宁:“我把你当偶像,你竟然把我当儿砸!”☆、Chapter07“嘶——”文宁扶着墙走,他昨天拉筋拉狠了,当天还不觉得如何,就是腿酸了点,今天起床才觉得严重,腿根酸胀的一痛就疼,走起路来也很难维持身形。他走路的时候像只小鸭子,一摇一摆,虽然努力维持着平常的表情,但身体十分诚实。陆焕生正巧坐在客厅里看剧本,转头就瞧见了文宁这奇怪姿势。文宁坐到沙发上,他两条腿打直,终于舒服了一些,他长舒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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