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_分卷阅读10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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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8 (第1/2页)

    都不要分给别人。

凯瑟琳,我必须承认,我想要占据你全部的目光,我正是这样卑劣的人。

但无论你相信与否,我爱你,如同我爱神——哦,我居然说出这种话,真是罪孽深重。

但这无疑是我的心声,凯瑟琳,你知道我永远没有办法拒绝你。

何况这是你十几年来第一次开口请求我,我当然会满足你的愿望。哪怕你的愿望会令我心碎,我也愿意为了你承受这种命运带来的责难。

哪怕因手染鲜血而需要受到责罚,我也觉得非常荣幸。

这或许就是人生,承担你的愿望是我的荣幸,随之而来的苦难也是上天对我的考验。或许等我通过了这个考验,我们就能够相见了。

愿你安息,愿你在天堂永生安宁。

我爱你。

——查尔斯·L·罗贝尔

许暮洲啪地一声合上了日记本——这是罗贝尔伯爵最后一篇手书的日记,看日期是昨天。

新鲜出炉,信息量爆表,许暮洲想。

“这伯爵是个恋爱脑吗?”许暮洲抬头看着严岑,说道:“就这么两页纸,他到底要表白几次他老婆。”

“罗贝尔伯爵是靠军功封爵的。”严岑捻着膝盖上的手杖,有一下没一下地转着圈:“或者说罗贝尔家族都是,早年这位伯爵曾经带军出征,荣获了不少勋章和荣誉——”

这柄红木手杖大概跟随了罗贝尔伯爵很久,虽然保养的很好,木蜡和手柄都非常干净,但还是能看出手杖的磨损。

这只手杖的手柄部分是一只秃鹫,脖颈低垂着,眼睛处镶嵌了两枚晶亮的黑色宝石,看起来目光灼灼,像是紧盯着将死之人的不祥预兆。

这只秃鹫的一侧翅膀耷拉下一些弧度,翅根处露出里头包着的木料,是一小块黑褐色的痕迹。从外侧看,这已经能明显看得出损伤的痕迹,银的质地很软,如果遭受到重击很容易会变形。

“包括这只手杖。”严岑说:“还有——”

严岑顿了顿,回手拉开他身边的小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柄手枪拍在桌子上。

光听沉闷地那声响,就知道这手枪分量不轻。这把手枪非常精致,手柄是带着纹理的硬木制成,枪管大概是某种金属制成,前宽后窄,枪管上也同样雕刻了藤蔓状的纹路。

整体来看被保养的很好,应该是很宝贝的东西。

枪械对男孩子的吸引力是绝对的,许暮洲眼前一亮,暗搓搓地伸出手想去摸一把。

可惜手刚伸到一半,就被严岑半路拦截。

“里面有火药。”严岑说:“中世纪的枪械跟你认知里的不一样,安全措施感人,别乱玩。”

“好吧。”许暮洲耸了耸肩,戏谑道:“罗贝尔大人。”

小狐狸一直这么见缝插针地调皮,伯爵大人当然不能就这么咽下这口气。

严岑挑了挑眉,伸手捏了捏许暮洲的脸,纠正说:“是伯爵大人。”

“还顺杆爬了。”许暮洲笑道:“说正事。”

“这两样东西,就是王室所赠送给罗贝尔伯爵的礼物。”严岑说:“枪代表权力,手杖代表地位……他是靠军功挣下这副身家的。”

“铁汉柔情?”许暮洲说。

他摩挲了下日记本的封面,这本日记很厚,许暮洲刚刚只翻了最后一页,还没来得及往前看。

“其实如果单单从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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