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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0 (第2/2页)
留下一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孩子是整个家族的延续和指望,但凡这个长子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唐立明都会对他十分重视,就算她有朝一日也给唐立明生了个儿子,也比不上第一个孩子来得珍贵。而唐立明已经明确表现出对唐浩初的重视,相对于练兵时的严格,他对儿子毫不吝于夸奖,再次夸道:“浩浩真棒。那成语里的字你都会写吗?”“当然会了,”小少爷毫不谦虚,小胸膛也越挺越高,“我会的字也可多可多了。”于是吃完饭,父子俩到书房写字去了。唐立明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他手下养了几个学识非常高的门客,就算是身边的副官王剑也写得一手好字。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看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毛。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出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发,只觉得连头发都细软的要命,不敢用力碰。小少爷的个头还没有桌子高,桌前的椅子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出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子,一张小包子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爱。唐立明先坐下来,然后把儿子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巴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看,笔法虽然有点稚嫩,但字体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道:“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水平,将来肯定不得了。”他口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下的门客里学识最高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做参谋。“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道:“我的儿子,将来自然不得了。”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子,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容颜总会变老,感情总会褪色,愧疚和遗憾却会历久弥新。所幸这些遗憾还能补偿在孩子身上,唐立明把写了几个姨太太名字的纸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一张纸,让儿子又写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边写上‘唐立明’。他本来想把自己名字的具体写法亲自写给儿子看,又觉得自己的字拿不出手,便形容道:“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父子俩的名字被写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觉得十分满意。再看儿子那么小就能写那么好的字,简直更满意了。无论达官贵族还是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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