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1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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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3 (第1/2页)

    规办事,包括用人,他也往往打破制度规定,大多按照自家考量予以升迁或贬黜。按照磨勘制度,某人到了年限,应该晋级,同列中就有人拿了考功档案给寇准,要求按例办理。寇准不同意,同列认为章程如此。

寇准回答:“宰相是干吗的?就是要黜退不肖之辈,进荐贤良人才。如果都按照章程做事,那还要宰相何用,一个普通的小吏就可以干了。”

按寇准本意,是要为国家“取士”,取那种“以天下为己任”,有德有能且有志的“国士”。史上的吏部工作一向就存在悖论,完全按照制度规定,几年几年晋半级,几年几年晋一级,只要不出错,反正到时候就升职多拿俸禄,这就容易使得一群吃饭不做事的庸人升官,“国士”混在这样的官员行列中会有耻辱感,不愿意为“五斗米”而折腰,所以很可能要么借故“致仕”,退休,远离庸俗官场,悠游于山水云林,要么寄情于文字,不再关心邦国命运。故此类制度,令国家“得士”的可能性不大。但完全按照大臣举荐,又容易因为举荐者修养、眼光的差异,被举荐者机缘、运气的不同,最后朝廷也未必顺利“得士”:那些靠近举荐者或夤缘举荐者的官员就容易上位,而多年辛勤工作,无缘接近或不屑于夤缘举荐者的官员就只能默默无闻。像李沆、寇准、毕士安这样的举荐者,当然有眼光,自然可以举荐像样人才;但如果碰到童贯、蔡京、贾似道这样的举荐者,举荐一批佞人上台,则国家必危。千年以来,这个悖论并没有合理完善解决。

因为寇准这种自负,阻滞了一批“到日子”该晋升的官员不能晋升,所以“下面”怨气颇重,史称“同列颇不悦”。()

2.皇家园林对百姓开放。

北宋的皇家林苑“玉津园”兼有动物园的功能,番邦诸国进贡的珍禽异兽即豢养于玉津园,大中祥符五年(1012),宋真宗下诏,“诏诸国狮子、驯象、奇兽列于外苑,谕群臣就苑中游宴”,外苑即玉津园。养于玉津园的动物有交趾驯象、占城金毛狮、神羊(廌)、灵犀、天竺狻猊(狮子)、孔雀、白鹇、大象、犎牛、独峰橐驼、白驼等等。其中大象就有四十六头,为了给大象提供足够的草料,朝廷“令玉津园布种象食茭草十五顷”,即在玉津园开辟了十五顷地种植茭草。

玉津园是皇家林苑,但对群臣开放的,“谕群臣就苑中游宴”。士大夫可以在园中游赏宴乐。不过我们说它具有公共动物园的性质,则是因为,玉津园在每年三四月,也对市民开放。宋神宗元丰年间,周邦彦作,提到“上方欲与百姓同乐,大开苑圃,凡黄屋之所息,鸾辂之所驻,皆得穷观而极赏,命有司无得弹劾也”。宋徽宗时的李长民也说:“命啬夫而启禁籞,纵都人而游览。”这些对市民开放的皇家林苑,自然包括玉津园。宋人洪迈的记录了一件事:徽宗大观年间,宿州有钱君兄弟,赴京赶考,“因休暇出游玉津园”,说明宋朝的一般平民都可以在开放期进入玉津园,且不收门票。

而定期向市民开放的“金明池”与“琼林苑”,则已经有了“公园”的性质。每年的清明时节,到皇家林苑探春,是汴梁市民的习俗。开放期间,政府每年会在“金明池”组织、举行盛大的博彩节目、水戏表演、龙舟争标,吸引了无数市民前往观看。精明的商家早已抢先在金明池的岸边搭起彩棚,租给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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