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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7 (第1/2页)
,也不离开,就站在一边看着。但他也丝毫没有要靠近的意思。郁谨偏头看他:“你怎么还不走?”“您不叫我走,我当然不能走。”他叫的是敬称,语气也恭恭敬敬,眼神却不躲不闪地打量着他的身子。郁谨嗤笑一声,向他招手,等他走近过来,一把揽住他的脖子,放出尖牙在他颈侧咬了一口。猝不及防的疼痛感令他稍微皱起眉,但那种痛苦却瞬间转变为愉悦。郁谨一向不是个粗鲁的人,语气再狠,动作都是优雅的。他能够感到獠牙的尖锐,与吸血动作的轻柔,形成鲜明的对比。冷血感与温柔感交织在一起,让他忍不住想……咬回去。郁谨稍微补充了一下能量,把他推开:“行了,拿浴巾。”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丁鹤的血变好喝了。以前也还可以,但不仅不甜,还有点涩,现在却有种浓郁的咸甜味,几乎让他嗅觉失灵。丁鹤抖开浴巾,把他裹进去,又低头在他肩膀上啃了一口。郁谨右手钳着他的下巴,把他的头往浴缸里按:“胆子变大了?”“陛下,我刚刚给了您初拥,现在您是我的后裔。”丁鹤的脸还未接触到水面,原本温热的水就迅速凝结成了冰。郁谨甩开他的脸:“你的血,是我给你的。”我只是吸回来。上位者的血液,对于下位者来说,是最诱人和珍贵的奖励。下位者天生追求和臣服于上位者。丁鹤是他的后裔,即使渴求他的血液,也没有资格主动要求。他在之前也恪守礼道,从不逾越。不知道是不是在别的世界待久了,连基本的尊贵礼仪都忘了。入乡随俗,尊重一下本世界的基本设定。血珠滴滴答答地从肩头落下,被浴巾吸了回去,染开几小朵花。他肩上的小孔迅速地愈合,皮肤光洁如初,像是圆润莹润的玉石。初拥过程还是对他们产生了影响,丁鹤的血的吸引力对他来说变强了。这也不算什么坏事,反正从一开始,也就丁鹤的血勉强能让他提起兴趣,现在只是为例行的活动增加了一份乐趣。丁鹤不是喜欢啃脖子嘛,这里一样可以啃。还能满足食欲,不是比标记要好用多了。丁鹤帮他把身上的水擦干,换好衣服,给他吹头发。郁谨舒舒服服地把自己烘干,撩开半长的头发,把白皙纤细的脖颈露出来:“来。”他高兴了,也该给丁鹤点奖励。丁鹤老实又规矩地低下头,先手指揉了揉,再照着皮肤最薄的地方,轻轻一吻,最后才将尖牙刺入血管。神态虔诚而尊敬,眼神却隐隐透露着野心与强占欲。简单的进食过程硬是被他拖成了晚宴。郁谨面无表情地计划着给他买几只长颈鹿啃着玩。会议的参加者都是血族中的贵族。一是为了破除他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的谣言,二是为了就人类方的行为寻找应对措施。覃慎站在最角落的地方,听那位带他来的血族讲解重要事宜。他虽然成为血族的时间不长,但天赋异禀,地位升得快,连王都注意到他了,破格允许他参加会议。这位王,他从小缺爱,性格冷酷又残暴,没什么人能亲近他,也就公爵大人能陪伴在他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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