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_分卷阅读1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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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4 (第2/2页)

捅了,一个见红一个见白,他两个都不喜欢。

“那我现在已经看穿他的真实面目了,为什么还是没有任务进度条?”

一号冷冷地笑了一声:“呵,天真,你以为惩罚世界是那么容易过的?”

苏锦之:“……那意思就是说我还会继续被他捅?”

“看情况吧,看他会不会捅死你。”一号说,“如果没死的话过任务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苏锦之顿时觉得二捅选其一,他还是选见白的那个好了,屁股痛就屁股痛吧,总好过回档重来红的白的一起上再被捅一遍。

里维斯办事的效率很高,他很快就对黑天鹅堡里的人宣布伯爵有了两个贴身男仆,白天由他继续服侍伯爵,晚上就换成阿格力,城堡里的人纷纷感叹里维斯先生就是不一样,在伯爵大人有了新欢之后还能留住他的心。

苏锦之恹恹地躺在他的豪华大软床上,喝着里维斯端过来的甘露。今天的血是亚裔奴隶提供的,草莓味,酸酸甜甜的,配上他身上的痕迹十分应景。

“乔希大人,您好点了吗?”里维斯捧着一本诗歌坐到他的身边,“我为您读几首诗好不好?”

苏锦之瞥了他一眼,冷淡道:“你读吧。”

然后里维斯就真的给他念了几首情诗,一边念还一边看着他笑。也不知道那些诗歌是谁写的,遣词用句又露骨又rou麻,听得苏锦之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念完诗之后,里维斯又凑过来亲亲他的脸:“乔希大人喜欢吗?”

苏锦之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喜欢。”

里维斯又笑了一下,亲昵地贴着他的脸:“那乔希大人是喜欢诗呢?还是喜欢我?”

男人熟悉的声音压得很低,温柔又沙哑,笑声也是低低地从喉咙间传出,有种莫名的性感。苏锦之觉得他的耳朵有些烫,双颊也不受控地发热起来。

可他却说:“不喜欢你。”

“可我喜欢乔希大人。”里维斯把诗歌集扔到被子上,双手捧着苏锦之的脑袋低头吻了下去。

苏锦之有些羞恼,这个人怎么一言不合就开亲呢?

但他自己也不能否认,他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动。可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里维斯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吗?还是因为他们不管从外貌、声音还是习惯上的高度相近,让他把对宋明轩的喜欢转移到了里维斯的身上?

苏锦之觉得爱情真是宇宙里一个难以解开的谜题。

野兽被繁殖的本能所驱使,进而寻找健康合适的配偶交.配,它们不会在意忠诚或是其他什么问题,更不会在乎rou.体的快.感,有的雄兽为了防止母兽挣扎,甚至会用牙齿扣住她的脖颈,以保证交.配的顺利进行。

而有的人类会被rou.体快.感所征服,也会臣服在繁衍的野兽本性之下。那么把人和野兽区分开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如果说当把rou.体上的快.感和繁衍的目的抛开之后,仍能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才能被称之为“爱情”,那么这种东西是否只出现在同类物种之中?

难道就因为我们的物种不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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