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日记[重生]_分卷阅读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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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 (第2/2页)

是非要给自己的人生调到hald模式,我也只能给默默点赞。(是hard,可真差劲……)

我俩站在人群外踮着脚看分班榜,不出意料我俩依旧不在一个班。他一班,我十二班,手动再见。

一中还是很讲规矩的,12班大多是找人花钱进来的,还有一部分借读生和成绩垫底的学生。要说是挺沮丧的,但是就算是12班也是一中的12班啊!

以前我压根没把心思放在生活里,每天醉生梦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好像什么都无所谓都没有感觉。现在脚踏实地了,各种感情都回来了,有种以前没有的兴奋。

12班里的同学大多都有这种好心态,反正考到一中了,现在是12班,不见得以后都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嘛。

高中都是男生和男生、女生和女生坐同桌,我同桌叫洪天,以前也是一个班的,不熟,现在说起话来跟刚认识没区别。

返校时已经发了一部分书,不过科目太多,教材和练习册还是会陆陆续续到。

班里热热闹闹的,班主任是刚毕业不久的男老师,也希望大家多熟悉熟悉不怎么管纪律,就是反复提醒别以为开学还能玩一段,要以学习为主。

他说的一点没错,从上午第三节化学课开始,整个气氛就进入状态了,好像开学一周了似的。

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这么认真听老师讲天书了,尽量不让自己睡着,唰唰唰地把黑板内容记在本上。

枯燥又无聊,不管目标多远大,也改变不了我目前的看法。

比较逗的是中午吃饭时,方哲、于轩还有陆允修都在班级门口等我,目的也都一样——中午去哪吃。

哈哈哈哈哈,哥不说别的,就这人缘也是没谁了。(哈哈哈,没吹牛)

我们四个人都在一个初中,因为家里有往来彼此也都认识。方哲和陆允修都是尖子生,偶尔聊天有话题,私交还不错,我和于轩是死党,每天混在一起。于轩人不坏,就是脾气大,特别容易被人拿捏住性子。

于轩那校服松垮垮地套在身上,两手插|着口袋,我敢说他肯定在摸烟盒。他知道方哲跟我关系也不错,陆允修是八竿子打不上的,不过他也犯不着去找人家麻烦。

“今儿吃麻辣烫去,我都调研好地形了,后面居民楼里就是家网吧。”于轩烟瘾发了,拽着我就要走。

我赶忙跟他说今儿不去了,以后得好好学习了。

于轩瞪着眼看了我半天,我只好请出来尊大神,“我哥说了,到了高中还天天混,就给我办休学关家里。”

朱浚用他从小到大的经历告诉大家,没有什么是他朱神童做不出来的,在各家子弟里,他属于黑白通吃那一类。

小时候被他扔过泳池里的于轩立刻就怂了,给我个“一路走好”的眼神就自己撤了。

方哲和陆允修都是找我来吃饭的,我们就一起去了食堂。

一中的食堂上下两层,堪比大学食堂。

初中老师鼓励我们时就常说:“为了好食堂,也得靠近一中啊!”

刚开学食堂人山人海,高二高三的通常都会选择买外卖的盒饭,避开开学一个月的抢饭高峰。排了十分钟队,我们都打好了菜。

方哲和陆允修在一个班,他俩有时会说起班里的老师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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