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佗恋爱,柏拉图陷阱_分卷阅读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6 (第1/2页)

    泉,鼠标移回原告举证的地方,另起一行,打个括号,里面写‘证据1原件、证据2复印件留存案卷,证据2原件退还原告’……”

“等等,”被告像小学生一样高高地举起手,“为什么要把结婚证的原件留给你们?难道不应该还给我们么?”

“离婚的案子是这样的,两位的结婚证我们得收着,如果判不离就还给你们,如果判离了我们就收走留案卷里了,听明白了吧?”见方泉已经自觉做完被告的相应记录,易钟明继续问了下去——

审:双方当事人有无新证据提交?

原:没有。

被:没有。

审:原告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原:没有。

审:被告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被:没有。

审:接下来由法庭向双方当事人提问:请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是初婚?

原:是。

被:是。

审:婚后是否育有子女?

原:没有。

被:没有。

审:有无夫妻共同财产?

原:有存款X万元,生活物品若干。

被:原告所述情况属实,我们有X万元存款,若干生活物品。

审:请问原告具体与被告是何种亲戚关系?

原:我的母亲是被告父亲的堂妹。

审:被告,原告所述情况是否属实?

被:属实。

审:请问原告何时与被告分居?

原:201X年X月,至今没有回去过。

审:被告,原告所说的是否属实?

被:不属实,上个月我父亲过生日的时候原告曾回来小住了几天。

审:双方当事人结婚以后居住何处?

被:我和原告同我的父母住在一起,没有单独买房。

原:被告所述情况属实。

审:双方当事人的职业是什么?月收入是多少?

原:我是小学教师,月收入五六千……

“喂,给我表述准确一点啊,用阿拉伯数字,后面加‘元’。”

“哦……”

原:我是小学教师,月收入5000-6000元。

被:我是附近一个革命纪念馆的讲解员,一个月税前有3000元以上。

“恩……”易钟明沉吟了半晌,然后宣布,“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啊,之前说过的就不要再重复了——那么原告,你先吧!”

原:我与被告性格不合,又已经分居了半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法庭判为所请。

审: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希望原告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愿意离婚。

审:现在进入最后陈述环节,由原告先进行最后陈述。

原:请法庭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审:被告进行最后陈述。

被: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根据法律规定,再次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原:不同意。

被:同意。

审:由于一方不同意调解,故不符合调解条件,本庭不再组织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请双方当事人在确认笔录无误后签字捺印。

随着法槌的再次落下,方泉也大大地松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