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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3 (第1/2页)
情节跳过。俩竹马的感情本来就好,见到这和于歌有九分相似的小孩,主人自然是触景伤怀的,也不免对这孩子万般怜惜,干脆收为徒弟,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养……咦,不对,年龄怎么回事?邵歌这模样该有十岁了,于歌十岁生了他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主人三年前去接他的时候邵歌已经七岁,早该记事了,又怎么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叫主人爹爹?瞧他的模样,根本是毫无怀疑地认为主人才是他的亲爹啊!莫非……真的是……男男生子?皮皮举爪发誓它之前只是说笑的啊!邵羽觉得他和自家灵宠之间的代沟扩大了。随口说了几句而已,为什么整只猫都僵硬了?或许是被迫嫁虎的后遗症吧。这一路异常顺利,除了山里常见的野兽之外没有遇见什么困难,途中白旗猎了一头野猪,众人纷纷上阵烤rou,手艺参差不齐,成品中最好吃的竟然是小于歌的!对此,邵羽异常欣慰。#我的恋(厨)人(师)要回来了#赶到昏晓城的时候,已经是五日后了。恰是黄昏。城市的一半,被日光照耀,浸染在一片金黄之中,另一半则隐在山峰的阴影之中,诡谲莫名。作者有话要说:----------------------------与此文无关的、上章预告过的脑洞:我穿越了。我很淡定,因为我知道,这是个书里的世界,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起名废中的战斗废。看似无聊的信息,只要懂得应用,却会成为最大的金手指。我摆了个摊,开始算命。第一个来测算的人,叫萧狩。不等他说出他的烦恼,我就胸有成竹地压低声音开口了:“你是否发现自己并不爱女人,而是恋慕那些英武强悍的男人?”萧狩瞠目。他邀请我去茶楼小坐,和我畅谈半日,良久后我谢绝了他的重金,取了一锭银子便飘然离开了。忘了说,这里是个架空的古代世界,异性恋是主流,人类只有一个国家,名为“庆”,我摆摊的地方就在庆国都城。喊我吃饭了,待续。晚上二更写完,要挑战一边春晚一边码字了,如果过了0点不要介意(≧▽≦)☆、第124章青年(二更)这个城市不太对。白旗观察着无人的街道、林立的建筑、草木和花卉,感觉到了种nongnong的违和感。灵敏的鼻子可以闻到活人的味道,却也有种死人的腐臭味,让他不适地皱起了眉,将这个发现告诉了同伴们。“从没见到城门官开始,你就觉得不对劲了吧?”彦封吐槽了一句后,正经了起来:“为什么都没有人在街上走动?难道新任的城主实行宵禁?”可现在也太早了。街道上,有散落着的纸屑,纯白色,好似不久之前有一场丧事,渲染着这荒凉的、一半光明一半黑暗的街道,和恐怖片的开头有点相似,不对,恐怖片的开头应该是充满阳光和快乐的?然后再转画风,会比较吓人吧。实际上只看不追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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