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世之名_分卷阅读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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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 (第2/2页)

,啃咬杯子,“贵族真讨厌。”

“贵族?”伊莉斯讽刺道,“他不能算是贵族,美国现在也没有什么贵族。穿着印度棉的怎么能说是贵族呢?你见过贵族和黑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喝酒的吗?哪一位王妃自己拎包?西班牙王室当年创造的灿烂文明已经没落了,美国人只要有钱就好,吃穿仪态、文化教养、和什么人混一起都不在意。美国人讨厌古板老套的繁文缛节,但是没有那一套,弄不出来什么贵族。”

第四章

离开市长的私人花园,沃克感觉到弗兰克?彭贝离他越来越远了。

弗兰克?彭贝、金?肯尼、上流社会和巨大的财富,它们是合而为一的共同体,不会单独存在只会越来越联系紧密。他们不是第五大道的霓虹灯,更像是工厂烧炉里的火焰,他们是源头和能量,美国的霓虹灯没有了这把火是不可能亮起来的。沃克隐隐明白过来,这个疯狂的金钱游戏里,真正的关键在于这把火,只有进入烧炉里才能看到终极的财富。

如果说沃克这个人身上有什么真正称得上优点的地方,除了他的相貌以外——沃克自认相貌其实不应以优缺点论,鉴于它的价值已经能够被清晰评估并且折算成现金,但凡有利可图的东西是缺点还是优点并不重要——也就只有他永不枯竭的精神和热情。不要把他和那些往家里买了一摞金融基本知识书、最后却在沙滩上和比基尼女郎共度了整个夏天的信托公司小职员相提并论,他的精神动力远比这些人更深沉。

他身上有一种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来源于还在孩童时期朦胧地对命运的认知。他认定自己并非小富小贵的平庸之辈,命中注定他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金钱对他来说只是一种工具,他需要钱,很多钱,但是钱不是最终的目的,他要证实的是“自己命格非凡”这个命题,无论是成为华尔街的大人物还是在华盛顿有一片立足之地,都不是他最终在意的。他期盼的是更加富有传奇色彩、有个人特色的人生传记。

在沃克从前27年的人生里,这个“命格非凡”的论证只有两个人给予了他真正实际上的帮助。一个是保尔,他们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大学的时候他帮沃克参选学生会投过票,沃克发表了他人生中第一次激动人心的演讲,他第一个带头鼓掌,并且说,“沃克是个能实现愿望的人。”;在沃克毕业之后保尔提供了一段相当长时间的经济支持。

另外一个人是沃克的房东太太玛丽安。她是个臃肿的满面发油的老女人,她的丈夫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总是和过街的妓女混在一起。于是这个女人的怨气和她的头发一样张牙舞爪,到后来怨气催生了一种病,在她脸上两条眉毛中间长了一颗不大不小的rou瘤,更加重了面貌上的不堪。她变得对谁都很恶劣,唯独对沃克十分友善,她经常给他做甜点,即使不能马上交上房租也不会语言刻薄。最可贵的是她这种行为并不出于任何龌蹉的想法,她也从来不指望从沃克身上得到什么,与其说是无私,不如说那是女人身上体现出来的神性。

“沃克,好孩子,过来。”房东太太站在楼下朝他招手,她说,“你向我打听的那个人,我有了点消息。你想知道吗?”

沃克尊重她,他走过去轻轻牵起她的手,“你脸色很不好,该回去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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