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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你们离婚了,你个丧良心的,搞丢人家那么好的工作卖了,还把钱给外人的野女人,要不是凌秀厉害,要回了钱,现在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哭呢!还有脸子往凌秀面前凑,要不要脸呐!”驴车主人带了手电筒,灯光下,看着跟没事人一样的江远,坐崽崽旁边的大娘怒了,指着江远大骂。“走吧!”凌秀握住为她报不平的大娘的手,语气淡淡地说道。她已经为自己争取到最好的结果,不想和面前这人计较半分,以后见面机会没有几次,就没什么值得计较的了。驴车渐渐远去,看着白色的灯光在夜色下慢慢消失不见,江远才从震撼中醒转过来。他和这个前任妻子,在他重生之前,足足离婚了三十多年,他早已记不清或者选择性忘记了离婚理由。刚才谩骂的声音,让他的记忆一下清晰起来。是了,他以丈夫是名义,卖了凌秀在县里机械厂的职位,一千八百块。凌秀不同意?他已经为她准备了按手印的同意书,还把同意书给了厂长,并且叫对方家来闹事,一个月的工夫,三下五除二让事情成了定局。后来,生出外心的他,为了钱不被凌秀逼问出来,把钱放到了姘头家里,他再从凌秀手里偷点钱出来两人私奔。可惜凌秀不是好惹的,她没有什么娘家人,打不过对方一大家子十几口人,还干不过他吗?逼问殴打对峙,把已经到了姘头手里的钱夺过来。接下来,就是离婚分家。他彻底和未来的华国首富没了关系和联系。后来他去了大城市,打工混日子,一晃三十多年,期间和众多女人分分合合,直到癌症去世。死前在医院的电视里,他最后一次看到光芒万丈的凌秀,他很悔不当初,他不甘心极了,他想让一切重来,他一定不会放弃这颗参天大树。然后,他重生了……可惜,晚了一步。失之交臂。……经过驴车一个半小时的晃荡,众人才到的集市,一路上大家七嘴八舌聊着开心的话题,不让凌秀心情过于沉闷。下了车,凌秀仔细找了个摊位,摆出自己的东西来,崽崽乖巧地给mama打下手。摆好东西,天就亮了。仔细晒过稻壳末的新米最受欢迎,很快有三五个人围上来。崽崽见mama忙着称重,站到卖衣服的摊位前,拿起衣服像模像样地喊着。“哟,那么大的丫头就会卖衣服了!怎么卖的?”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笑着走到崽崽的摊位面前,饶有兴致地问道。崽崽刚刚摆东西的时候就问过每一件的价钱,十分自信的向别人介绍价钱和衣服款式布料。中年妇女拿起摊子上两件男孩穿的秋衣,继续问价钱。崽崽对答如流,并直接说了优惠。最后,以中年妇女买下两件衣服结尾。周围围了七八个看热闹的,纷纷上前问,崽崽不慌不忙应付着众人。等凌秀把手里的新米交易完毕,回过头再看,崽崽已经卖了十多件衣服出去,小摊位上已经只剩下一半。“真是厉害的小崽子!”凌秀望着拿着钱朝自己邀功的小崽子,激动地抱起她狠狠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道。崽崽红着耳朵,十分骄傲的把手里的一块五毛五块的零钞塞到mama手里。母女结合,两三个小时,凌秀就把手里的货清了出去,为了奖励自家女儿,破例给她卖了她爱吃的冰棍。把剩下的麻布口袋放到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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