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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55 (第2/2页)

两三千万的金额。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直接由检察院负责调查,承办检察官替她简单做了个四则运算,这就超过两亿了。

数字听起来挺吓人,谭畅却淡然得好像与己无关,也许是因为经过几次提讯,早已经习惯了,此时也只是解释了一句:“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他们给我一次次累计加起来算成案值,这个不对。”

话说得挺专业,不知是出于职业常识,还是犯事之前特别查过。

余白从前在BK做收购兼并,反腐败方面也下过一番功夫,这一回倒是用上了。她试着分析,也觉得检察官将涉案金额累计的确存在问题——

七次交易,七次挪用公款,分别处于不同的时间段,使用之后都能很快归还,属于反复挪用。

虽然每次被挪用的公款涉及的是不同的款项,但都属于纺织集团这同一家单位。

谭畅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间断性地侵犯同一单位一定数额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而不是同时侵犯了七笔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所以,在数额的认定上,应该以单次最高挪用的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也就说,涉案金额是三千万,而不是两亿。

数字听起来的确降了一个数量级,但对量刑来说,都是“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十年以上到无期。

除此之外,还有挪用公款进行交易之后的获利部分。

谭畅的低买高卖,所获利益归个人所有,构成职务犯罪里的贪污罪。这一项的案值又是将近三千万,量刑在十年以上到无期,甚至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案发时,谭畅挪用的款项还在贸易公司的账上,系被警方追缴,不属于主动退赔。

获利部分早已经通过各种交易,分多次转到境外去了,倒是后来由家属主动上缴的。

两项相加,余白预计刑期肯定不会短,他们现在能够争取一下的,除了挪用金额的认定,也就是这个主动退赔的从轻情节了。

她这还在算着账,谭畅却好像并不纠结可能判几年,一个个“同案犯”数过来:“跟我一起进来的,就是孙莉莉,陈群,还有李洪庆……”

孙莉莉是集团公司的财务经理,陈群是交易中心的交易员,李洪庆是贸易公司的法人。

“没别人了吧?”她跟余白确认。

“还有谁?”余白顺着她问。

“没了。”谭畅顿了顿,摇摇头。

余白也停下不说话。

“他们说是七次。”果然,谭畅又开口说了这么一句,像是提问,又好像不是。

“是七次吗?”余白问她。

“是七次。”她认下。

那一刻,余白觉得不是她在跟谭畅了解情况,而是谭畅在从她这里了解情况。

她抬头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唐宁,发现他也正看着她。

他们的感觉是一样的。

第108章囚徒困境的解法

余白那句话不是随便说的,只要给她案子做,她真的就不会瞎想了。

从新区看守所开车回立木的一路上,她连莫扎特都没顾得上听,一直在想刚在和谭畅的那番对话。

“你觉得谭畅和孙莉莉、陈群,还有李洪庆是提早商量好的吗?”她问唐宁。

同案四个人交代的都一样,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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