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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的目光紧紧盯着手机屏幕上的照片。蠢萌的哈士奇吐着舌头看向镜头,一双宝蓝色的眼,让人联想到草原上的狼。能够兼顾威风与蠢萌,唯有哈士奇了。不过风宵阳并不知道哈士奇是什么玩意儿,他盯着照片上的汪看了好一会儿,问封臣:“你为什么要养一条傻狗?”封臣张了张嘴,正要反问他,你不是应该觉得很萌很可爱吗?风宵阳紧接着又自问自答了,“哦,因为你缺爱。”封臣:“……”谁来告诉他,前者和后者的紧密联系在哪里?在哪里!☆、第44章他们要去的地方距离容城不过两个小时的车程,从高速公路自己开车过去,十分便捷。那座城市最多的风景就是名山,在这个夏天即将到来的时候,爬到山顶享受一下冰爽的感觉,那实在棒透了!不过封臣已经提前说好,要先带风宵阳去看狗。他们进了城市之后,风宵阳透过窗户,盯着外面的路边摊看了一路,一会儿想要吃这个,一会儿想要买那个,封臣当然要一一满足,于是一辆豪车,硬是被他开得像乌龟爬一样。等到了一处别墅外,风宵阳手上已经提满了食物,还全是什么烤串、油条之类的玩意儿,和他们现在站的地方非常的不搭调。封臣上前按下了门铃,一边跟风宵阳低声说:“这是我早年的一个朋友,他也是娱乐圈里的人,他词曲都会作的,他脾气很好,只不过因为一些事故,早早从娱乐圈隐退了。”风宵阳莫名有点不开心,“你怎么夸他这么多句?”封臣一下子有一种扳回一成的感觉,之前风宵阳在他面前夸女明星,他也是心塞够了呢!“因为他值得夸。”封臣话音刚落,别墅的门就打开了,风宵阳从封臣的背后探出头去,却看见来开门的青年竟然坐在轮椅上。青年在看见风宵阳的那一瞬,条件反射地想要关上门,并且不自觉地低了低头。封臣连忙喊住他,“学文,这是风宵阳。”青年似乎听说过风宵阳,于是僵硬地点了点头,却没说话。封臣又给风宵阳介绍对方的名字,“他叫董学文,他年纪比你大,你要叫学文哥。”风宵阳乖乖地叫:“学文哥。”董学文脸上闪过一丝惊诧,推动着身下的轮椅,退开一米远好让风宵阳和封臣进门来。封臣和风宵阳并肩走在后面,风宵阳还好奇地打量着别墅内部,突然就听见封臣刻意将声音压低到了极致,说:“他之前脸上受过伤,你不要觉得害怕。”风宵阳纳闷地反问:“我为什么要觉得害怕?”刚才刚看到董学文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对方脸上的旧伤疤了,的确有些狰狞丑陋,但是在他的眼中,并不算什么,这样的伤疤其实是可以治好的,更何况,去看待一个人,怎么能因为别人的容貌而觉得异样呢?封臣没想到风宵阳会说出这样一句话,他的神色有些复杂,于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风宵阳的头顶。风宵阳皱着鼻子躲过了,“我不是你家的狗。”封臣嘴角不自觉地抿了起来,他又想到了刚和风宵阳认识的时候,他说起自己的霉运,但是风宵阳却用一番话就打破了他这么多年来,内心的桎梏。从那之后,摆脱了那些想法,他似乎真的没有再经历过霉运。风宵阳,果然是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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