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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第2/2页)
衣服烧着了,但问题是火太大,他压根儿就压不住,一开始,他是先研究了每一粒大米的吃水量才放的水,但是熬了半天,粥特别的清,完全没有苏樱桃熬的那种粘稠感,于是他又加了一些米进去,结果呢,只是低头给大灶画了一个如何放柴禾才能烧起来的示意图,一抬头,粥就糊锅了,等他去抓锅的时候还烫到了手。没办法,菜不炒了,邓博士搞了满墙的公式,就连菠菜从生到熟要用到多少油,多少盐巴和火力都算好了,但只能专注于他的粥,这时候衣服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得向自己证明即使没有苏樱桃,自己也能过的很好啊。而就在这时,小H兵闹完革命了,绿军装是那么的利落干练,拎着一只大尼龙袋子进来了。“婶婶!”汤姆先喊了一声,珍妮则要看看叔叔,女孩子毕竟敏感,她怕叔叔会不要婶婶,而且,她想让叔叔给婶婶示弱,于是用祈求的目光看着还在厨房里忙碌的叔叔。“尝一口,米棒子。”苏樱桃给了汤姆一根,又给了珍妮一根。汤姆咬了一口,又酥又脆,而且特别的甜,顿时拳头一扬:“耶,玉米片!”米棒子嘛,甜甜的,脆脆的,还真跟玉米片一模一样。“你也尝一个?”苏樱桃又递了邓昆仑一个:“尝尝吧,这味道可香了。”在美国生活过的人,无一不喜欢玉米片,脆脆的,干干的,要配上芝士或者巧克力,才真叫完美。邓昆仑是个西方胃,回到国内之后,这种东西就再也没吃过了,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粥越熬越粘稠,锅底已经糊了厚厚的一层了。而且,他饥肠辘辘。“小苏同志,去搞革命吧,你要明白,我完全能搞得定我们的生活,你看看,这粥不是熬的很不错吗,我相信我明天就可以学会炒菜了。”邓昆仑抬起头,竭力的掩饰着袖子上被烧焦的部位。突然发现还有焦味弥漫,于是又一把拉开了窗户,妄图把臭味给散掉。就连价值50美金的毛料西装被烧焦了也一点都不心疼,因为他今天终于可以自己做饭了。但是,那根闻起来香喷喷的米棒子,又让邓博士回想起他小时候,刚刚到美国的时候,第一次进电影院,抱着洒满芝士的玉米片,坐在沙发椅上,看到时,那忐忑不安,同时又大开眼界,仿如新生婴儿般,好奇又兴奋,以及,吃到一口玉米片后,想起老家的mama和哥哥们还在努力吞咽观音土时的痛苦,以及,大哥和二哥因为吃土太多,鼓的像青蛙一样的肚皮。他经历了从地狱迈入天堂的过程,习惯了那里的生活。然后又重新回到故土,把自己沉入泥土之中,想改变这个国家。他已经忘了美国的优越生活了,就为父亲和奶奶,以及那一个个因为落后与贫穷而死去的灵魂,他什么都可以干,也能干的很好。但是这个小H兵,她是怎么知道他喜欢吃这种东西的?还买了它回来的?作者有话要说: 樱桃:如果我说,它是售货员强行推销给我的,博士会不会想打人?留言,前100继续红包。第34章要升官在梦里有过三段婚姻,并且每一段都不成功的苏樱桃。前两任,第一任丈夫是个活雷锋,特别喜欢助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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