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的职业素养_分卷阅读6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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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7 (第2/2页)

rou,就好像从松软蛋糕升级成了面包,黎君默默想着加大运动量,不能以后弱到被弟弟抱。

那边想的远了,这边黎语也只停顿了几秒,他慢慢向前走。

座位上的一些同学随着他的动作而转移,本来以为这个面生的人是来五班找人的,但看样好像就是他们五班的人啊!

可谁都知道,他们五班除了毛天宇勉强称得上圆玉珠润挺可爱的外,根本挑不出来什么帅哥。

她们有时候也会想,凭什么别的般涌现的是一个男神,她们班就只得了一群男神经病,差别要不要那么大。

也幸好黎语上辈子就锻炼出即便不说话也透着股温和气息的技能,五官是自然的未语先笑,现在配上被系统已经评价到-a的容貌,即使什么都不说自带说不出的好印象,随着清体丸的使用黎语的容貌的评价正在一点点迈向小峰峦。

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部分人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一个人的感官度,要相处久了才能透过现象发觉本质,也就是内涵。由此可见第一印象的重要性,现在黎语颜值高又配上圆滑的处事经验又兼之温和的气质,若是与他相处久了更是容易对他亲近,表里如一到了极致,想不生好感都难。

胖子在读书的期间是不会遭到多少歧视和异样眼光的,即便曾经被女生私底下叫着那个略带歧视的外号,但黎语成绩还可以,因为死宅的属性,也没多少学生会为难他,他过得算还不错。

其实那外号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那封给王思思的情书,和间接害的那场球场伤人事件升级,他这个主人公还临阵脱逃给大部分同学的坏印象,打游戏睡过头这种理由更在那样的情况下显得毫无诚意。

如果能重生的更早一点,他绝对要把那情书扼杀在摇篮里。

王思思是谁啊,传说中他的偶像裴琛在高中时期的白月光,绯闻女友,虽然只是些捕风捉影的东西,但作为死忠粉要连这个都不知道那简直就白活了。

黎语前世有贼心没贼胆,就是从小崇拜裴琛,但愣是连博英的门口都没去尝试“巧遇”过,他就这慢吞的性子,看到崇拜的偶像根本不敢正面交锋,他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感受。

看到喜欢的人,私底下去收集那个人的第一手情报,暗暗观察却只敢躲在暗处,他这种或许就叫见光死的心态。

也许这喜欢和崇拜成了习惯,裴琛对他的意义不同,相当于从五岁起各种屏幕形象陪伴着他长大。

如果不是靠着收集裴琛那些消息,看着裴琛的笑容,他哪里能熬过那么多年还是个健康向上的少年,早就叛逆阴暗的找不着边了。

人总要点精神寄托的。

这世是捡来的,他的胆儿也肥了,既然重生了这一世就别偷偷摸摸了,圆了上辈子的粉丝梦。

这想的有点远了,咱们再扯回来。

黎语身材不高,但几次安排座位都没进过最前排的位置,他是往中后座找的,其实主要是走到后面可以大约预览下每个人的抽屉,他初中时的抽屉风格还是蛮醒目的,一堆零食,所以黎语想着先走到后排。

“哥们,一暑假过了,你连自己的位置都不记得了?读书读傻了吧,你位置在那边!”黎语的肩被拍了下,转头一看是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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