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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3 (第2/2页)
:原来我不是天才。当他翻出大哥的药方时,他心中又多了一丝苍凉: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天才。他进太医院时,大哥已经是首席了;当他成为首席的时候,大哥已被圣上钦点为御用太医;而当他成为御用太医时,大哥是闻名遐迩的“当世医圣”。他好像总是踩着大哥的脚印走,从来没有赢过。闲来时,殷方新也曾坐下来与他兄长聊天,听他兴致高昂地谈起自己的未来:“这次能治好一种绝症,倒给了我不少信心,下一回我想尝试着能不能减少妇人难产的可能性,这样一来又能救许多人了。”“方新,你觉得如何?”“学医这条路啊,对我而言真是新奇又有趣,每时每刻好像都能有新的念头蹦出来。”殷方新在旁边听着的时候,不露声色地审视自身:他在这条路上,还有那么多的热情,而我如此拼命地在追赶他,却已经精疲力尽了。我拿什么和他比?每每夜深人静,梦回时分,殷方新会将自己枯燥无味的小半生翻来覆去的回忆,最后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我是不是,根本不适合学医?当最初的信仰破碎之时,他浑浑噩噩到不知今夕是何夕,不想再学,也不想再医,他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成日里借酒浇愁。因此,殷方新才会对杨家那个十来岁的少年如此的感兴趣,从他的身上,仿佛能看到另一个自己。他们坐在一起交谈,一起吃酒,再一起迷茫。每当他愁苦的吐露心事时,能听到杨晋闷闷地回一句:“我也是。”好似就能有一种莫大的安慰——我并非一个人。红莲教的初始,正是在他处于这样的情绪下而起的。他开始用自己最擅长的医术来对付一些平日里最大哥赞不绝口的病人,他只需要在方子里做最微小的变化,便能杀人于无形,且毫不惹人怀疑。一次又一次的得手让他兴奋不已,原来杀人竟这样的痛快,原来杀人比救人容易那么多。所以我为什么要救这些人呢?我为什么非得想破头皮的专研药方不可呢?那种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在脑海中被逐渐放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他其实不是不知道何为知足常乐。不是不知道何为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什么都懂。可就是办不到。这就是人,人就是什么都明白,但总有些时候,犯错的都是明白人。他一直觉得。杨晋是世上最懂自己的人,所以当东窗事发之时,殷方新压根没有料到,背后捅刀的那个,会是他。红莲教付之东流也好,自己身败名裂也罢,统统都在意料之中。唯有此事,五年以来,百思不解,如鲠在喉。殷方新深深看着对面这个比五年前沉稳了许多的青年:“你那时,为什么要背叛我?”“我们一开始不是谈得很好吗?”我们不是一起借酒浇愁,一起沉沦,一起迷茫的吗?杨晋紧皱着眉头,“那时我怎么想的,不记得了。眼下只是认为,旁人没有义务了解你所经历的艰辛,也没有义务去为你的人生负责。”“可当初你不也对那些人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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