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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2页)
发抖。迪欧受到惊吓,“噌”地一下从地上站起来,跑到她身边,看了她一眼,又继续趴回了地上。与暮伸手摸了摸它,忽而起身走到窗边,将窗帘拉开一条缝隙,往下张望。二十三楼的高度,望下去所有的人和事物都小而遥远,她没有戴眼镜,一片模糊,但谭勋那辆拉风的银色玛莎拉蒂还是银光耀眼,一眼就能看得清楚分明。车旁倚着个人影,模糊地看去只能看见他穿了一套浅色衣裤,和刚才在机场看见的不同。谭勋向来注重仪表,一天换两套衣服是很平常的事情。与暮捂着心口,那里很闷,很难受。她不得不承认,自从发现谭勋的背叛,她表面上假装淡定,甚至和平分手,以为自己能坚强地忍过去,最后发现,她并没有这样的定力。她不断用工作麻痹自己,可只要一空下来,便觉得连呼吸都是难受的,尤其是当她在机场咖啡店看见谭勋对沈书枝百般呵护的样子。明明是他先背叛的,还要装作一副分手后痴情的模样,好像一切都是她的错。与暮收回手,将窗帘拉得紧紧的,又将自己摔到房间的大床上。望向床柜上的一个药瓶,与暮犹豫了一下,伸手取了一颗药片含在嘴里硬吞了下去。那是安眠药,这段时间,每天她都要吃这个才能保证睡眠。明明知道这对自己的身体不好,她却像要惩罚什么似的自虐,也不知道能唤起谁的心疼。安眠药很快起到了作用。与暮沉沉地睡了过去。这一觉睡得极其凌乱,梦中喧嚣万分,偶尔还传来有人敲门的声音,她在梦与醒的边缘,怎么也睁不开眼。好像梦到了她跟谭勋的过去。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大学刚毕业时,她去他的公司面试。那时他公司只有他和王凯两个人,其他事务所面试台前都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只有他们的位置上有零散的几个人。可他站在人群里就独成风景,有人说,他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光原体。那时候的她对他一见钟情,打算给知名事务所投简历的她,就因为看见了他,所以放弃了。从一开始公司只有三人,直到现在的大规模。谭勋渐渐在律师行业打响名声,并且成为律师界的大帅哥,公认的又帅又温柔。而且他聪慧过人,人脉广阔。与他聊天时,他言之有物,每每一语中的。每次跟他交谈寥寥数语,便觉得什么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这种男人,自然很容易吸引很多异性,加上他不懂拒绝,身边的女人总是络绎不绝。倒不是因为他花心,而是因为他善良地觉得拒绝会伤害人,所以他身边所谓“暧昧”的女人很多。以至于当与暮成功地追到他的时候,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都认为自己是在梦中。谭勋答应做她的男友了!那段时间,这是她每天早上起来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那简直是光想想就很幸福的事情啊……Part5与暮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她是被电话声吵醒的,一接起,助理小王在电话里着急地问她:“与暮姐,你什么时候来公司啊?现在都九点多了,十点就是拍卖会,若是太晚过去,我们就混不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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