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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2页)
,“豌豆,不要怪爸爸,是mama先做错事情的……爸爸mama始终是爱你和哥哥的。”我只是不想儿子小小的心里,住满仇恨。秋意nongnong的季节,天是水洗的蓝。我穿上一件玫瑰红的连衣裙,外面套黑色风衣,脚踩八寸的高跟鞋,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开车带着儿子去逛街。再有碎心的伤,再有难掩的痛,这份劫难未逃过,生活还得继续,与其满面尘灰,自怨自艾,倒不如忘掉烦忧,肆意挥霍。?☆、遇见? 城南的街道,寂静如初。枯黄的叶,仍是这个季节最美丽的颜色。路边的咖啡厅,绿的格子门窗,极具情调。名曰“尘埃落定”的书店,紧挨着。而后是酒吧。隔着大的玻璃窗,可以看到那灯光绚丽下朦胧的,各色酒瓶。街角处,有卖烤瓜的。豌豆隔着车窗远远看到,“mama,我要吃……”我看着儿子那馋的小野猫似的可怜眼神,心里竟然莫名疼痛起来。他肯定是不屑的,他虽说是从戎多年,却依旧不改富家贵公子的那些挑剔个性,哪里会看得上这个,而林家的规矩,也不会允许豌豆吃这个。可我就是感觉自己脸颊还在隐隐作痛。我终于如儿子所愿,看着他把一块地瓜吃的一干二净,末了还不忘舔舔自己的肥嘟嘟嘴唇,和胖乎乎的手指,就感觉世界又圆满了起来。其实,并不知去往何处。漫无边际,在这城市里走走停停。路边一闪而逝的风景,不是熟悉的。尽管在这城市待了那么多年,却始终未有过归宿的感觉。她太宽阔,没有哪个地方,是属于我的。始终是个过客。欣悦大厦的十八层。Burberry有了新款的呢大衣,在导购的推荐下,我试了几件,但都不甚称心。最终,给林斐邑买了一件衬衫,一条皮带。尽管,他穿得最多的是军装。我还是在衣柜里为他存了许多衣服,西装,大衣。牵了豌豆,出门,竟看到秦晋倚在明净的大理石墙壁上悠闲的抽烟,似是在等谁。听说,秦晋是狡猾的商人,家底极其丰厚。秦家的生意,涉及各个领域。东城的天睿国际,那个最奢华的别墅区,就是秦家开发的。秦晋是秦家长孙,城府很深,做生意只赚不赔,在这城市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云溪,好巧,我们在哪都能遇上……”他笑起来,极其的好看。些许的随意和不羁。“的确好巧……”“小机灵鬼,你就是豌豆吧?常听你mama说起你呢,说你调皮捣蛋,是不是啊?”他竟蹲下,揉揉豌豆那绒绒的发丝,说道。“你是个坏叔叔,你是不是喜欢我mama,……你不能跟我mama搭讪,我爸爸有枪,专打坏人……”豌豆慢腾腾的,双眉紧锁,竟是说了如此一番话。秦晋看着我,我尴尬的笑。显然豌豆多虑了。听秦晋叫她小渔。她穿黑色的晚礼裙,披玫瑰红色大衣,脚踩细跟红色高跟鞋,夺目的红,和她的唇色相衬。脖颈修长,像只白天鹅。这是我的梦魇,我拼命的想要挣脱,却也逃不开。她亲昵的挽住秦晋。唇角漾起的微笑,像是初春时节的桃花的瓣,落在人心底,荡起丝丝涟漪。秦晋亦是宠溺的看着她。我原也曾想,秦晋是忙人,到底是谁,能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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