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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0 (第2/2页)
到他问了我好久题目吃醋了吗?” 盛之梧并不想承认,三十三岁的男人吃一个大二的学生的醋,怎么听怎么显得幼稚。可方其文层层深入地问,非要问出个所以然的架势,盛之梧皱眉,只好报复性地层层深入了方其文。 方其文还不知天高地厚地继续说:“我都直接……嗯……说了你是我男朋友……啊嗯……你还吃……啊……什么醋呀……” 最后这些话全变成了“啊啊嗯嗯啊,嗯嗯啊啊嗯”。 还说自己不幼稚呢,盛之梧。 番外二 盛之梧前半生说过的最有远见的话,大概是对方其文说的那句,“苟富贵,无相忘”。 方其文毕业后毫不意外地进入了盛氏。在自身努力与盛峰扶持下,临近三十岁的他在盛氏的地位仅次于盛峰,并且大家都心知肚明,再过三五年老爷子退了,这盛氏就是方其文的了。 好事者喜欢传“没想到盛氏最后会姓‘方’”,传到盛峰耳朵里只落得他一声轻蔑的“哼”:幼稚,冠夫姓不懂吗? 你Boss永远是你Boss。 方其文的性格其实不太适合混商界,他脸皮薄,又容易心软。但盛峰充分利用了他万事盛之梧为先的特点,他自己又聪明好学,再加上几个心腹的辅佐,也算是把盛氏经营得风生水起。 大概就……盛氏一天的利润抵盛之梧一年的工资? 如果按经济能力决定家庭地位的话,方其文若是方其文,盛之梧大概得是茶几上的空调遥控器,或者床头灯的旋钮。好在并没有如此不人道的规定,方其文心里全是“我在帮盛之梧挣钱”的自觉,他若是他,盛之梧永远都是那个最好的盛之梧。 盛之梧四十二,英俊潇洒未褪,成熟稳重更加,方其文依旧且愈发地被他迷得不要不要的。 从十八岁生日起,方其文每年生日的晚餐都订在同一家西餐厅。那家西餐厅并不高档,最初选择它有经济方面的考虑,但方其文日入斗金后,他们依然钟情于它。可大概是生意不好,有次他们预订电话没能打通,实地考察时发现,那家餐厅变成了小旅馆。 那年生日宴,是方其文和盛之梧在小旅馆的小餐厅吃饭,方其文苦闷地反省,不该每年只在西餐厅吃一次,这样它不关门才怪呢。 很快小旅馆歇业了,外观和原来一模一样的西餐厅又出现了,只是内部装潢更奢华,菜品也上了好几个档次。餐厅的老板姓盛。 当然是冠了夫姓!盛之梧没有钱的! 方其文三十岁生日这天,离吃晚饭还有些时间。两人慢悠悠散着步,方其文突发奇想,把盛之梧往偏僻的巷子拉。盛之梧不明所以,跟着方其文走街串巷,最后停在了一家小店的一个冰柜前。 “奶奶,我们买冰棍。” 守店的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在织毛衣,看到他们说了声“自己挑吧”,又低头织起毛衣了。方其文翻来翻去,嘴里嘟哝着“不像”“怎么都没有”,最后拿出两根冰棍,问了一根一元,拿钱包时发现,没零钱。 老太太这儿不能用某宝也不能用某信,两人有的最小面值的钱是二十。方其文看老太太数着钢镚找钱,数到十七时说了句“您不用找了”拉着盛之梧跑了,留老太太愣在店门口,拿着张二十左看右看判断是不是假钱。 这边景象也没多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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