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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2/2页)
热情并愿意将之挥洒在一群调皮的孩子身上。据说这个老师在听说了赵晓伟要到镇上念书以后还非常地伤心,因为赵晓伟是她最得意的学生了。 也许是从小带着弟弟的缘故,赵晓强还挺会照顾小孩子的,竟然跟朱秋月相处的不错,对于这一点,朱云轩当然乐见其成。 而朱云轩乐见其成,朱成功和冯仙也是乐见其成的,他们在想要跟姜月秀换孩子养没有成功以后,就打定了主意要多赚点钱好让朱秋月以后可以招赘,在这种时候看到赵晓强兄弟,自然是两样放光。 不过跟朱云轩心里“赵晓强才是朱秋月未来的另一半”这点认知不同的是,不管是朱成功还是冯仙,都更加看好赵晓伟,觉得只比朱秋月大一岁又是小儿子的赵晓伟才是最合适的招赘人选——哪家不是给大儿子娶媳妇小儿子入赘到别人家的? 如今每天晚上放了学,赵晓强就会带着弟弟和朱秋月一起走路去朱秋月家里写作业,然后等着赵国庆来接他们兄弟两个回家。 赵国庆家里养了猪和羊,又要干地里的农活,每次来接儿子的时候时间都不早了,两个儿子也都早就做完了作业,一开始他觉得很不好意思,可是过了些日子,他也就看出来朱成功和冯仙的意思了。 赵国庆很清楚,自己以后要给两个儿子都娶上媳妇不容易,所以总有一个儿子要给别人……其实朱秋月这个孩子也是个很好的选择不是?长得不错不说,家里也有钱。 结婚找个有钱人这样的观念,可是不管男女都有的。 不过赵晓强和赵晓伟毕竟不是朱家的什么人,等过了大半年,赵晓强的基础总算扎实了,而且他也学会了骑自行车以后,就不再去朱秋月家里做作业了。他每天放了学都骑自行车载着弟弟回家,然后一个烧菜一个做饭喂饱了自己以后再去帮赵国庆干点活。等到了早上,赵晓强再骑车带着弟弟去上学。 赵晓强的成绩不算好,刚转学过来的时候甚至于很差,可是朱云轩却已经很满意了,从赵晓强能做点奥数题这点来看,他脑子并不笨,只是以前没怎么学而已……于是,赵晓强在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对自己的感情生活也完全没有规划的时候,就过上了被大舅子挑刺压榨的生活。 转眼,九六年就到了,对别人来说,九六年或许没什么稀奇的,但是对于朱云轩来说,九六年却有一件让他足够兴奋的事情发生了。 九六年,文德镇这里的网络通了,而李锐和他,也都有了电脑。 李锐的电脑是九六年过年的时候郑笑晴买给他的——对于儿子,郑笑晴一向很大方,而且这时候的电脑上没多少游戏,因为电脑不普及为了游戏废寝忘食的人也没几个,所以她也并不觉得有了电脑自己儿子会不专心学习。 朱云轩的电脑,却是他跟朱成才夫妇讨要的。 一年的发展,朱成才夫妇的纺织厂也已经赚回了本钱开始盈利了,再加上从李锐的服装厂得到的分红和靠设计换来的钱——这一年姜月秀可是设计了不少漂亮的童装出来,他们的存款也有不少了。朱云轩第一次要一样东西,他们这对宠爱孩子的父母哪里有不同意的道理? 所以在朱云轩四月二十五日生日的这一天,朱成才夫妇也给他买了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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