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嫁_分卷阅读3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34 (第2/2页)

盗墓虽然是一款不错的探险游戏,但为人所不齿,参与者是要折寿的。若非情不得已,谁会去做这种挖人坟墓偷鸡摸狗的事情?

    当初要不是受到王贞和吴品的蛊惑,他也不会踏上这条阴损的道路。那时候他太嫩了,再加上正在读大学,每天都千篇一律,枯燥死了,好在比较自由,便隔三岔五地逃课,甚至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跟那些人鬼混,到处寻觅能够下手的古墓。

    当时他对这个行当十分感兴趣,再加上来钱容易,便义无反顾地抛弃了学业,甚至打算以此为生。而赵仕义看得十分透彻,要他金盆洗手,不要再干这种事。可他不但不听,反而找到哥哥,逼他支持自己的决定。

    ☆、索钱被拒

    四年前

    穿着一身运动装,迈着大步,年轻帅气,显得极其自信的男子,猛地一下,推开了面前那道厚重的大门。

    进去后,他沿着精美的楼梯旋转而上,来到了一间简约大气的房间里。

    此人正是我们的主角赵永齐。那时他才二十出头,风流潇洒,无拘无束,是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连学府里得天独后的女老师也暗恋他。

    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道上,大家都买他的账,只有一个人,对他的魅力无动于衷,那个人正坐在桌后的皮椅上,见他进来,只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甚至没有叫他坐。不是因为兄弟之间那份熟稔,才免去这份礼节,而是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什么样的不速之客他没见过,包括像赵永齐这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还自以为是的这种。

    赵仕义一身笔挺的西装,西装不是价值不菲的那种,一头短发,发型也是极其常见的。然而看起来,就是跟常人不一样,不但显得干脆利落,更是英挺勃发,一点也不输给精心打扮的弟弟。他的眉毛很浓,嘴唇很薄,配上锐利而深沉的目光以及冷淡沉着的表情,看上去就像是一匹深藏不露的黑马,让人忍不住拜倒在他浑然天成的气势之下。

    赵永齐显然是有备而来,这才勉强和对方的气场不相高下。他缓缓走过去,双手撑在桌上,用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瞪着他:“我决定了,我要做摸金校尉。我现在需要一笔钱,购买进口装备。如果你支持我,相信得到的回报一定不菲。你是个有商业头脑的人,如果你如我想象中那样聪明,日后绝对不会后悔。”

    赵仕义一只手揣在兜里,没有说话。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才慢条斯理地回答:“我很忙的。可以说日理万机。如果你被埋在哪个死人坑里,我恐怕没有时间给你收尸。所以我觉得,你最好还是乖乖待在大学里,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说到这,停顿了一下,似乎给他消化的时间,才继续说下去,“你有雄心,没什么不对。但是人首先,要有脑子。没有脑子,你不但一无所获,甚至会失去一切。你的前途,你的尊严,你的个性,都会被你的一时冲动累得支离破碎。”他又顿了顿,然后用更慢的口吻接下去,“我的钱,是一分一厘赚来的,从不花在没用的地方,我的家人应该跟我一样,勤勤恳恳,而不是好高骛远。何况盗墓是犯法的,你要我出钱让你犯法,那根本就毫无道理。这本就不是投资,这跟自掘坟墓无异。还是那一句老话,”男人的眼睛向上一抬,“我拒绝。”

    赵永齐顿时火就上来了,拒绝就拒绝,何必摆出这么一副睿智得不得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