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默如雷_分卷阅读36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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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69 (第1/2页)

    们名字的首字母。

    刑毅看到秦默唇边浮起的一丝坏笑,立刻就明白了始末——戒指,早就被秦黙拿走了。

    秦黙抛了抛手中的戒指,随即丢回刑毅手上,用平平淡淡的语气道,“我不喜欢戴饰品,束手束脚太不自由。”

    刑毅轻轻扬眉,顿觉一阵郁闷。

    片刻过后,他缓缓蹲下身,单膝跪地,将婚戒套在秦黙手上,“别再把戒指摘下来,好吗?”

    秦黙不语,静静望着刑毅,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迟迟没有等到回应,刑毅缓缓仰起头,注视秦黙。

    他在秦黙的眼中看到回答……

    【-全文完-】

    番外 吴夜传(上)[注:第一人称]

    走在街头,身边的商店均已打烊,四周一边沉静,目及之处唯有路灯释放出迷离朦胧的昏黄光芒。

    街道冷清到有点可怜,我站在路灯下点燃一条香烟,抽了两口,“啧。”

    它味道就像它的烟盒设计一样不耐咀嚼。

    推着自行车经过的中年男人古怪地看我一眼,大概是觉得这时间在外面徘徊,还抽烟的一定是不良青年。

    我冲他挑挑眉微笑,他吓得松开手,自行车‘哗’地倒在地上。

    呆,年纪一大把胆子倒挺小。

    其实他错得离谱,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大学,我的成绩一直出类拔萃。

    以我的条件当上高薪公职人员并无难度可言,但我认为我更适合做好处费惊心魂魄的事——于是我辍学了。

    读大学的三年里,我办起了快递代发业务。

    一开始规模很小,只是帮同学发发快件,后来赚了点小钱,就雇贫困生为我跑腿,服务范围也逐渐扩大,从校园附近的小区覆盖到A市整个东区。

    我很骄傲,正式拥有自己的第一家公司时,我才20岁。

    辍学时我口袋里已经揣了百来万,我一个人去了广州......打工——呵,掉价的举动。

    那时候足浴风靡南方,足浴店,通俗点说就是洗脚店。

    我没经验,干脆就从头做起,当小工,给无数客人洗脚,磨练技术。

    很多天晚上我叼着廉价香烟躺在硬邦邦的床铺上,回忆起客人的脚臭味就想吐。

    终于,花了三个月时间学习按摩技巧,观察足浴店的经营模式,我完成了学习课题,回到A市,开了全市第一家足浴店。

    生意异常火爆,短时间内我就赚回了本,我的店也在A市遍地开花。

    后来嘛,我坑几个大老板,赚了不少黑心钱,资产不断成倍增加,但这还不能令我满足。

    我铺垫了一个长期计划,猎物是我的老同学秦默,目的是榨干他所有的钱。

    盯上这只肥羊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经过我长期观察,得出结论——秦默这人不算太傻,只是对身边的人和事态度太随意,危险近在眼前,他也发觉不到。

    他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而我就是那种人。

    甚至没必要我本人亲自出面——我手中握有宋邱和李天华这两颗棋子。

    这是桩连自己的手都不用脏,就能做成的大买卖。

    在幕后cao纵着一切,让别人替我辛苦,还有比这更划算的生意吗?

    我承认我的确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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