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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1/2页)
会什么都不知道?” “……什么意思?” 王勇笑笑。 “你爸爸怎么养了你这么个不要脸的儿子!” 许平浑身颤抖地瞪着他。 “你以为自己什么都能瞒得住?黄帆的室友已经向我们举报你了,他说你们之间是不正当的特殊关系。你是个同性恋吧,许平?你什么都不说,是因为黄帆是你的那个吧?” 许平大口地喘着气,手脚发软。 “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跟我们坦白黄帆躲藏的地点,将功赎罪,我不把你是同性恋的事情捅出去,过两天你可以跟你爸爸回家,你还是个好学生、好儿子,你可以去参加高考,以后会有远大的前程。国家和人民是宽容的,但不是无限制的宽容。黄帆有罪于人民,我们必须将他绳之以法。你要怎么做,一定要好好想清楚。” 第33章 第 33 章 三十三。 一切爆发都有片刻的宁静 一切死亡都有冗长的回声 ——北岛 “请全体起立。” “传被告人许平到庭。” “被告人许平,在铁道一中上学期间,与同校高年级学生黄帆发生了同‘性‘猥’亵关系。1989年6月4日凌晨,许平在我市执行戒严的情况下,不听民警劝告,试图擅闯人民广场。被告人许平明知民警张力等人是依法执行公务,仍与民警发生撕扯,撕扯过程中,用拳击打民警张力眼部,致使张力右眼眶上壁骨折,经法医鉴定属轻伤。被告人许平在其后不听公安干警劝告,公然庇护煽动反’革‘命暴乱的骨干分子黄帆,隐瞒黄帆动向,助其逃亡。”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平在明知对方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故意对张力实施暴力,使其不能执行职务,并在逮捕后包庇隐瞒反革命份子黄帆的去向,其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平所犯罪名成立。本院根据被告人许平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许平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当庭宣判,书面判决将于5日内向被告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许平一个人戴着手铐坐在窗边的长椅上,等待法警把他押上去看守所的囚车。 天空是一片纯净的蓝色。夹竹桃艳艳地开满枝头,墨绿色细长的叶子在温暖的日光下舒展着。窗玻璃外停着一只小小的蜻蜓,透明的翅膀上有着青绿色细微的纹路。初夏的风轻轻吹过,它的两对翅膀在风中微微颤动。 “许平。” 他很慢很慢地转过头,目光涣散,脸上的表情死寂得像是用石头刻出来。 “过来!有人要见你!” 许平没有问是谁,事实上他一点儿也不好奇。他像一个老头子似的慢慢站起来。 法院的地板是用青色的大理石铺就,被擦洗得很干净,远远看去好像一片汪汪的水,反射着窗外的风景。 法警推开会议室的门,把许平一个人推了进去。 会议室的角落放着一台大电视,电视前坐着一个穿警服的中年男人。 许平踉跄了一下,扶着墙站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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