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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丢死人了 (第1/3页)
221 丢死人了
“真是车水马龙呀。”龙卿站在衙门口,看着缓缓驶来的一辆辆马车感叹了一句。 眼前的车队从衙门口一直排到了街道的远端,隐于一片黑暗中,似乎远远的看不到头了。 “今天可是县太爷第一个孩子的满月宴,谁敢不给面子?”正说间,沈清茗看到崔家的马车到了。下来的不是崔公子,而是崔家的一些女眷,对她们友好的致意。沈清茗才想起来,崔公子怕是和沈青松一样进京赶考去了。而后,不仅崔家,石家和白家的人也来了,全都是她们的熟人。 “区区一个满月宴哪里会这么隆重,我看更多的是因着高升,现在县太爷可是升至户部去了,是京官。”龙卿也朝那些贵人相拜,瞧见贵人的装束,再一看自己的装束,又咋舌:“话说一年前我们还是平平无奇的村妇,见到的都是穿粗布麻衣的,我们也是。而一年后,我们见到的就都是宽衣博带的,我们也是。” “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一年的变化真的太大了,我也时常不习惯。现在上街只要穿了孺人的服饰,或穿了丝衣,我们便是人们眼中的高尚君子,普遍受到尊敬。而一旦我们穿回以前的质朴棉衣,或是麻衣,便成了乡巴佬,得到的更多是鄙夷。” 这不得不说起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当初沈清茗还未被封为孺人的时候,没有朝廷颁发的孺人状书和冠带,她和龙卿只是两个泯然众人的村姑,去太和楼都被店小二看低,吃个饭也被那些豪民嘲笑没有餐前礼仪,卖鹿茸人家也嫌弃她们制出的鹿茸脏乱差,懒得来看。而现在,只是多了这一身行头,她们便可在城中大摇大摆,大户人家也得给几分薄面。 在这片生她养她的土地上,她的品德高尚与否居然由几件衣服或是一纸状书就决定的。同一个人,穿上丝衣便是品德高尚的君子,穿的棉麻粗衣便是见识短浅脏乱差的乡巴佬,乃粗鄙之人。沈清茗一时不晓得这是因着这个时代的识人本领太过先进,还是她的见解过于腐旧。 “到处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习惯便好。”龙卿对她说着,又有几个穿着丝衣的人前来相拜,沈清茗把心头那个显得极为讽刺的念头压下,对那些贵人回拜过去。 “久仰两位孺人大名,久仰久仰。” “久仰。” 黑龙镇的权贵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两位极具传奇姑娘,有些人早在卖鹿茸的时候便见过她们,但这会儿他们仍是装作第一次认识那般上前拜言,试图交好。沈清茗端着手与之一一点头致意,侍女们便领着他们到席间落座。 花了足足半个时辰,宾客总算全部落座,龙卿和沈清茗也被领到女眷的院子,正要坐下就餐时,县令却传话龙卿过去。 龙卿苦着脸,一脸不开心:“为何要去那边用饭,你和我一同去吧,我要和你一同用饭。” “傻不傻,这里有这么多贵夫人,我得在这里帮着夫人招待她们,你快去县令那边吧,说不定有正事要说呢,赶紧的。”沈清茗直接赶她走。 “你总是说正事。”龙卿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 “我去,我去还不成吗?” 龙卿缩着个脑袋去了县令那边的院子,彼时县令已经准备好了,见龙卿过来便自导自演起来。县令先自斟了杯酒对满席宾客言道:“感谢诸公今晚应邀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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