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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第1/2页)
也应该独自一人保持住自身的娇贵与聪明。 但他们偏偏是天作之合。 他们没有觉得程耀可能不结婚的打算有什么不对,他们只会说:“这就是我们的儿子。” 像极了,一样的自以为是。 这样其实也不错,爸妈是爱他的。 但程耀觉得这样的爱只是那么一层关系在,他想要更加真实的,没那么奇怪的爱。 他选择搬出家,去过自己的小日子,去找自己的缘分又或者等缘分送上门来。 搬出去那天是傍晚。他沿着公路散步,远处缀着管家和佣人。他逐渐一个人走远,看天边的晚霞融为一片又一片瑰丽的亮色,他伸出手,风就像滑滑梯一样滑到了他的手里。 就像握住了另一个人的手。 他想象一个人在自己身边,和自己走走停停,回到家里去。 他又拔了公路旁边的一簇野草,摘了公路旁的一朵野花。 他在想:我可以给未来的爱人很多东西,那个人想要的富贵荣华都给出去。我自己就留下这簇野草,这朵野花。 哦当时他还是一个文艺青年,满脑子的人文花草。 后来程耀以为自己也许会孤独到老,做一个特立独行的单身富二代。 就像王小波的猪一样,活出属于猪的骄傲与不羁来。 但他的缘分,到了。 两个缘分,朋友的,爱情的,也分不清是先脚后脚到的,还是齐齐踏在程耀心上。 居然在一个逗比身上。 万物纷繁,一舟以盖之。 该心动的时候就心动,该沉沦的时候就沉沦。但也有该心动的时候忽然被他的sao话逗乐的。 那其实也就更心动了。 程耀喜欢那样的感觉。 他在李柏舟身边时与在其他人身边其实是不同的,起码不会说sao话。 也许是家里有两个自我的父母的关系,程耀比起其他傲慢的二代,为他人考虑这件事能做得更得心应手些。 而他自身的骄傲也在告诉他:我喜欢的人,当然值得更好的,最好的,好到极点的。 毕竟是我喜欢的人。 程耀不喜欢的东西很多,比如不喜欢待在人群里,不如不喜欢炫耀与被当成炫耀。不喜欢的东西越多,他越是一个优雅从容的人。 而他喜欢的却也很少。 跑车什么的不算,那只是能买就买了。 他喜欢得越少,他越是一个自信强大的人。 他没谈过恋爱,他也不需要什么恋爱指南,他更不需要梁傅如来指点江山,他只需要,去爱,按自己的方式,自然而然地。 也不用故作深情,也不用故作暧昧,更不用怪里怪气,死缠烂打。 有句挺老套的话,叫“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陪伴?怎么陪啊? 梁傅如说:“那些女孩太傻,以为给她买包给她买车就是喜欢她,却不知道只有陪她疯玩扮傻才是真的喜欢。女人倒是分得清什么是欲望什么是爱,但她们不要疯子傻子。” 一个心比天高的二代能拉下脸来陪你做傻事,别怀疑了,他就是爱你。 程耀也谈不上什么拉不拉下脸的,但他确实变了很多。 [让他的圈子、他的一切都愿意为你敞开。] [只是对于富二代来说,过程要难一点,改变得要多一点罢了。] 程耀做事开始有他的考虑,他不会轻易地让李柏舟接触到圈子黑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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