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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08 (第7/9页)
是怕沈蝶还是怕林素素。 他哑口无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回答林素素。 99. 林素素没有让空气沉寂太久。 她忽然握住了罗兴放在膝上的手,接着真诚又美好地笑了,“兴哥,这段时间我该懂的不该懂的全明白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多说无益。” 罗兴手足无措,哆哆嗦嗦地想把手抽出来,然而林素素并不肯放过他,反倒是渐渐收紧了手。 她的指甲陷进罗兴的皮rou里,抠出月牙似的印痕,目光凝聚成针尖大小,狠狠地扎在罗兴身上。 “我只希望你能帮帮我,兴哥。” “我相信这里另有隐情,毕竟最可恨的人还未出现不是吗?”林素素的眼睛闪着光,轻轻地说。 罗兴不敢与林素素直视,只好低下头,默然。 他穿着质地轻薄的浅绿色连体服,胸前的窄细v字一直开到肚脐眼。 和林素素拉扯时衣服散开了,露出单薄的胸膛,皮肤上遍布红色的斑斑点点,或深或浅,极为暧昧。 但只要答应了林素素,等下这斑点上必然要再叠加一层别的。 要知道沈蝶众星拱月却又目空一切,其实周围的人并不多,而他只认识阿然。 现在的阿然是残废的狼犬,凶恶程度只增不减,自己这次有求于他,怕是要被撕下来一层皮。 100. 和阴郁复杂的林哲庸不同,罗兴太活泼了,看起来像个充满热度的小太阳,因此阿然刚来到korio不久,就一眼叼住了罗兴。 罗兴比不得林哲庸漂亮圆滑,可以借沈蝶之势,狐假虎威地在众人之间翩飞周旋。 于是只能屈服于阿然的yin威之下,被秘密地圈养起来,做宠物的宠物。 阿然变态得非比寻常,总喜欢口水滴滴地咬他,喜欢挥着鞭子抽他,咬得他青紫斑斓,抽得他浑身肿胀。 头顶是炫目的五彩灯光,忽明忽亮闪烁着圆圆的光点,一群权贵子弟在周围喝酒嬉闹,对除己之外的一切熟视无睹。 罗兴绵羊似的躺在酒吧地板上咩咩叫,而阿然红着眼睛狞笑。 他挥鞭、他发泄、他痛快,沈蝶施加给他的痛苦都转移到了罗兴身上。 多美好。 他们就像一个rou体堆叠而成的金字塔,沈蝶冷漠地站在塔尖,接着是她的走狗与奴仆,这样一层一层又一层地压下来,而罗兴就是塔底下污糟的泥。 车碾泥烂,骨销rou糜。 101. 林哲庸不贵,他也挺便宜。 对他们这种人而言,脸皮真是比身上的衣服还要薄,但罗兴还是怕痛,怕极了。从金字塔底下爬出来,苟延残喘苟且偷生,太难了。 他也有私心,想活,想逃走,可林素素还在看他,逼视他,或许也想逼死他。 可是有什么办法,她还小,即便因为横生的灾祸而性情大变,也还小。 于是罗兴塌了肩膀,软弱地叹了口气:“我会帮你。” “素素,你先回家吧,有消息了会跟你说。” 林素素走了。 而罗兴倒在了地上,用手捂住了脸,发出了廉价的呜咽,廉价的泪水从指缝间溢出来,打湿了廉价的地板。 他好怕啊。 102. 林素素不想说,也不愿说,但罗兴咬死了不答应,她总要做出取舍。 是要林哲庸还是罗兴? 答案显而易见。 她回去后脱鞋上床、蜷缩起来,然后无比依恋地抱住了哥哥,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 哥哥很单薄、很虚弱,脸色苍白如月光,身上散发着冰冷的衰颓气息,感觉快要死了。 然而这复杂气味于林素素而言,依旧如迷香。 林素素腹中生火,口中生津,牙齿痒痒的,想要钻进林哲庸的腺体里。 “哥哥,多想让你闻闻我的气味,感受我们有多么相配。” 鼓动的心脏在肋骨组成的牢笼里冲撞着,像一只被囚禁的飞鸟。飞鸟扑棱着翅膀,华羽翻飞,黑豆一样的眼睛射出疯狂的光芒。 它鸣叫:不自由,毋宁死。尽管我生来就在这牢笼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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