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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君来自未来 第69节 (第3/3页)

富心情很好地对金茉莉开口。

    金茉莉得知此事,也有点开心。

    她重生一回,真的不想金小叶还过得比她好。

    不过开心之余,她却也有点心有余悸。

    她没想到赵小豆没去洪家,赵满仓竟然被带去了。

    赵满仓她也是认识的。

    上辈子赵小豆刚去洪家的时候,赵满仓的爹很嫉妒,整天打骂赵满仓,觉得是赵满仓不争气,才没被中间人看上。

    后来赵小豆死了,赵满仓的爹才不这么干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还对赵满仓不错。

    但赵满仓的爹总喝得醉醺醺的,有一次去别人家吃席,那家人条件不错准备了不少米酒,他就死赖着不走了,硬是喝到天黑才往回走,然后不小心掉进河里,就这么淹死了。

    那时候赵满仓才十一岁,就开始下地,什么活儿都干努力养活弟弟meimei……  大约是因为长个子的日子整天挑担子干活,赵满仓长得很矮,到了成亲的年纪都没人愿意嫁给他,他干脆就不成亲了,继续攒钱,后来给弟弟娶了个媳妇儿。

    好在他弟弟不是黎老二那样没良心的,对他一直很好。

    这次,赵满仓差点死了?

    金茉莉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第二天一大早,黎青执起来之后,照旧和金小叶一起去厨房。

    他想像之前那样帮着干点活,但金小叶不许,他就只能拿着书给金小叶读,教金小叶认字。

    黎家这天早上,一切都跟往常差不多,只是在金小叶走后,就有许多人上门,询问昨天的

    事情。

    黎青执也不隐瞒,详详细细地给人说了一遍事情经过。

    村里人少不得又要感叹一番。

    而黎青执说完之后,借口有点累送走了村里人,然后他就拿出一张纸,用左手拿笔,在纸上写他之前听金小叶提起过的,苟县令断的一个案子。

    写这个肯定不能第一人称,一定要第三人称,写的时候还要多多夸赞苟县令。

    怎么说呢,这书得像是一个崇拜苟县令的学子写的!

    以后,这书也要不经意地将之传播开去……

    用左手写字,对黎青执来说着实有点不习惯。

    不过他写出来的字,跟他刚去朱家的时候用右手写的字差不多,并没有到不能辨认的程度。

    虽然他用不惯左手,但他的左手好歹是康健的,那会儿他可是一身的伤,浑身不适。

    右胳膊一直在疼,但这么点疼痛对黎青执来说压根算不得什么,他非常认真地写着字,没一会儿就梳理好要写的东西,然后开始动笔。

    苟县令断案这事儿不用写很长,也就几千字,他打算尽快写出来。

    说起来……他用左手写了苟县令和丁喜的书之后,左手字应该也就练出来了。

    以后他两只手都能写字,字迹还可以不一样,也挺有意思的。

    黎青执认真写着,而这个时候,崇城县,有无数人在聊苟县令昨天断的案子。

    “都说洪家是书香门第,没想到竟然纵容家里的疯子打人。”

    “这都不只是纵容了,他们这是买了个人,随便那疯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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