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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2/2页)
胸腔剧烈地起伏着,看向谭知礼的眼神又多了几分的恨意。 “你不想选的话,我给你选一个。” 谭知礼的声音平静无波,好像是寂静的湖面没有掀起丝毫涟漪。 他不得不配合着谭知礼放松身体,他的羞耻心像是被谭知礼从悬崖万丈上丢了下来。 谭知礼还有工作要忙,没有一直留在暗室,他起身看了一眼柏舟,转身就离开了暗室。 他又想到了当初在深水巷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他很喜欢谭知礼,对于他来说,谭知礼像是照进裂缝中的一缕光。 他是在深水巷里出生的,他的母亲忍受不了他父亲烂赌成性,就将抛弃了年幼的他远嫁到别的地方,而他则是成了没有母亲的疼爱的孩子。 他从小就很懂事,知道家里没有钱,他会去街上捡破烂,用一个大麻袋装着,年幼的他背着大麻袋在酷暑难耐的夏日里沿路行走着,这样一天下来就能卖到两块左右,有时候他捡到的瓶子比较多,还能卖到四五块,废品站的老板看他可怜,偶尔还会给他一两个白面馒头。 再长大一些,他可以拿奖学金来填补家用,可他父亲总是要去赌,他赚来的奖学金有一大半都进去了父亲的口袋。再后来,他初中毕业,去奶茶店打零工,店长见他是未成年,给他开的工资也比成年人低,但他还是勤勤恳恳的工作。他知道店长愿意收留他,是冒着风险才收留他的,即便收入微薄,也应该将这份工作做好。 他每天晚上都要打工,白天去学校上课。 学校里的同学们知道他家里穷,都看不起他,明里暗里总会针对他,有一些跟他玩的好的同学知道他的家境后都渐渐疏远他了,还会背地里说他是没有mama的野孩子,还有一些同学更过分,诬陷他偷东西,久而久之,他还被冠上了“小偷”的罪名。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他知道自己争辩也没有用,没有人会相信他,更没有人会喜欢他,于是养成了孤僻的性子。 大一的夏天,他遇见了谭知礼。 他是一个普通的beta,长得并不算好看。 但谭知礼相貌却很出挑,他的眉眼漆黑,鼻根细窄而挺俏,唇是淡色的却很薄,整张脸都很好看。 在看到谭知礼的第一眼起,他的心就已经沦陷了,身上的血液骤然涌动着。 他心想,那大概就是一见钟情吧。 而事实证明,他没有看错人。 谭知礼对他很好,他会给他带礼物,会接送他上下学,也从来不会跟别人一样用嫌恶的目光看他,似乎根本就不在乎他出身卑贱,他跟他说话时不会摆架子,还会轻声细语的跟他说话,好像是将他当成了很看重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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