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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18节 (第2/4页)
年全国高官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yin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将yin秽影片、录像带、录音带纳入‘yin秽物品’之中,并被1997年《刑法》所吸收。 2000年12月全国高官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在互联网上建立yin秽网站、网页,提供yin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yin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都属于yin秽物品犯罪。 2004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in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将‘yin秽物品’的外延扩大到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s情的yin秽性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201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in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重点斩断yin秽电子信息犯罪的利益链条。 上述这些文件、司法解释对‘yin秽物品’的界定坚持了发展的观点。 由网络视频聊天的技术特性所决定,视频信息往往是以动态的视频流形式而存在,而并不附着于静态的文件载体之上。 上述文件对yin秽信息的载体要求,已经难以有效应对此类电子yin秽信息带来的危害。 所以我认为,针对yin秽物品犯罪,关注的应当是信息的yin秽性,至于信息是否附着于何种载体之上并不重要。网络l聊完全具备yin秽物品的基本属性,能够成为传播yin秽物品的犯罪对象。”孟广达解释道。 “达哥,你知道的真多!”周颖笑嘻嘻的说道,语气有些调侃的味道。她看向孟广达的眼神意味深长。 “别瞎想!”孟广达故作生气状:“你要是再这么看我,以后碰到问题别找我哈。” 周颖嘿嘿笑道:“达哥,你之前是不是办过类似的案子?” “我还真没办过这种案子,但是我见过相关案例。你可以查下‘国内l聊获罪第一人’,那个案子判了后,又陆续出现了几个类似的案子,这个案子跟那几个案子非常像,可以借鉴下。 虽然我们不是判例国家,但是同一类的案子,法官总会借鉴下,尤其是最高院发布的案例。”孟广达认真道。 “嗯,我回去找找。走吧,已经十二点半了,中午我请客。”周颖收拾起案卷,起身说道。 …… 次日上午,会议室内。江春枝在她母亲的陪伴下来到了盛德律师事务所。 周颖看着对面被取保候审的江春枝:“该说的我都说了,这就是我的诉讼方案。” “周律师,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江春枝眼神有些暗淡,头发有些散乱,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即便如此,也无法遮挡她俊美的面容。 第912章 永远不够 周颖看着她不断的摇头:“我只能做罪轻辩护,无法给你做无罪辩护。我个人认为,这样辩护对您最有利。” 江春枝的母亲听完周颖的话,流下了眼泪:“春枝啊,是妈对不起你,当初要是让你继续读书……可咱家穷,供不起你和你弟弟两个人……” “妈,都是过去的事了。我谁都不怪,都是我自己的错,是我走错了路。”江春枝转头看向母亲,眼神中充满了悲伤,递了一张纸巾给母亲。 “周律师,我会被判多少年?”江春枝的情绪还算稳定,并没有崩溃,看来她自己早有心理准备。 “现在还不好说,我会为你争取缓刑。”周静一脸淡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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