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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83节 (第2/4页)
茶点。”方轶拍了两下手,笑道。 云乔的动作非常麻利,从办公室的柜子里面拿出来了一箱零食,有小面包也有火腿肠,都是方轶之前让云乔采购的。每次吃完了,云乔会自动补货。 众人忙了起来,十分钟后,办公室内一片撕包装,吃零食的声音。 “达哥,别总顾着吃,该你发言了。”杜庸一边吃着小麻花,一边催促道。 孟广达正准备咽下口中的饼干发言,也不知道是饼干太干了,还是被杜庸催的急了,他突然被噎住了,直瞪眼,旁边的宇文东急忙递过水杯,老孟连忙灌了几大口,呼吸才舒畅。 “达哥,你可得悠着点,要不还是先让别人发言吧!”杜庸笑道。 众人一见孟广达如此,也笑出了声。 孟广达急忙摆手,面带尴尬道:“不碍事!不碍事。肚子饿了,吃的有点急…… 我的理由很简单,被告人故意隐瞒真相,恶意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死亡,其行为属于欺诈,因此他们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应该消灭,仍应存在。具体来说……” 众人一听“具体来说”这四个字就知道孟广达的老毛病又犯了,要开始敲黑板讲课了,不过大家没打断他,孟广达的课有时候还是很有营养的。 “……具体来说,民事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善意的民事行为,要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那些恶意实施侵犯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的行为,民事法律是不予保护的,不仅如此,还会规定相应的制裁或救济措施,并会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民法典》实施后已失效)的相关规定,恶意欺诈行为应当属于无效行为,因欺诈行为而获得确认的法律关系也应该无效,且自始无效。 所以,刚才周律师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应该仅仅针对合法的民事行为,换句话说,仅能针对善意行为。对于恶意实施的欺诈行为,不应适用。 本案中,被告人余依静故意隐瞒其与丈夫乐长生之间存在联系的事实,以及乐长生汇款的事实。 谎称乐长生下落不明已经满四年,恶意向法院申请宣告乐长生死亡,严重违法,当属无效民事行为,因乐长生被宣告死亡而导致其与乐长生婚姻关系消灭的法律关系也应该自始无效。 综上,余依静与乐长生的婚姻关系,因为乐长生被宣告死亡行为的无效而实质上并未消灭。” “方律师,您怎么看?”周颖看向方轶,有那么点寻找铁盟的感觉。 只是她忘了,社会上的铁盟是靠利益维系的,而团队内的铁盟却不是靠利益,而是根据法和理。 “我同意老孟的意见。”方轶回道。 “好吧,我成孤家寡人了。”周颖像是xiele气的皮球。 “周姐,你别泄气,我虽然也觉得你说的不是很站得住脚,但是在精神上我支持你。只要你包下我下周的午饭,你说啥是啥。”云乔嘿嘿笑道。 “你滚!你这是趁火打劫,知道不?”周颖半真半假,没好气的怼道。 “那好吧,我这唯一的盟友也撤了,跟你断盟五分钟。”云乔也不生气。 二人斗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好了,我说下我的理由哈。”方轶喝了一口茶水:“我认为,被告人余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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