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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57节 (第1/4页)
二、被告人刘业明违法所得二千三百元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业明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秘书拿着判决书特意找到方轶咨询过,方轶告诉他,有期徒刑八年,如果在里面表现好可以减刑,五万元罚金也不多,但是二千三百万元违法所得被追缴可不是个小数。 吴秘书琢磨着,刘总这么恨胖律师和那位推荐人,很可能不只是侄子被判了八年,更多的是被追缴的二千多万的事。 吴秘书还真有点后怕,当时方轶说这案子没希望后,他还真动过心思想再找一位刑事律师,单独约下刘总,现在看来……不管哪一行,诚信很重要。 当然这都是后话,目前来看吴秘书心里还是有点小纠结的。 次日早上九点半时,方轶脚步轻快的走进律所。正好看到孟广达一边用小毛巾擦着头上的汗水,一边往律所里走,头顶仅剩的几根毛发都被汗水黏在了头皮上,看着挺狼狈的。 “孟律师,你这是去哪啦?怎么搞了这么一头汗?”方轶看向他好奇的问道。 “嗨,别提了。之前通知今天开庭,结果我到法院后,书记员告诉我,被告人昨天晚上急性阑尾炎发作,住院了,不开庭了。白跑一趟。”孟广达一边叠着小毛巾,一边解释道。 “哦,那你着什么急啊。搞的这么一头汗。”方轶点头道。 “云乔跟我说谢律师那又有个刑事案子,早上刚签的……”孟广达尴尬的笑道。 “哦,孟律师,钱要赚,身体也要注意,悠着点。”方轶一笑。 “嗯,一定,一定。”孟广达点头道。 十点钟的时候云梅介绍的那位客户沈明珍来了。 沈明珍四十多岁,外表看起来很文雅,穿着打扮不俗,属于那种看起来端庄、大气的女人。 据云梅介绍,沈明珍经营着一家珠宝店,平时非常喜欢饮茶,曾经跟着她学过一段时间的茶艺,两人关系尚可。 “方律师,既然您是云总的朋友,有什么话我就直说了,这次来找您,主要是为我弟弟沈明元的事,前段时间他被抓了。”沈明珍说话不紧不慢,节奏把控的很好,一点都不显得急躁。 “您弟弟涉嫌什么罪名?”方轶问道。 “涉嫌洗钱罪。我不太懂洗钱是怎么回事,所以我想向您咨询下我弟弟的案子。”沈明珍一脸迷茫的说道。 “您能说说具体的案情吗?”方轶问道。 “这个我知道的不多,所以无法告诉您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他跟着一个老板做事,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他突然就成了公司董事长了,再后来就被抓了。”沈明珍摇头道。 “嗯,《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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