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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77节 (第3/4页)
“可,我没想杀周博,我是一时失手。再说了人也不是我杀的,是淹死的。”李天军瞪着眼睛争辩道。 “你没杀被害人,为什么在发生争执后,你用胳膊猛勒对方的脖子,把人往死了整,而且在对方不反抗后,你为什么不施救,反而将他扔到河边藏起来?”方轶逼问道。 “我……”李天军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当时你是不是觉得被害人已经死了,怕警方追到自己头上,所以才把被害人藏在河边草丛里?”方轶继续追问道。 “是,我见他不动了,我怕被人发现,所以才……”李天军有些发蒙,脑子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不假思索的说道。 “我刚才跟你说的话,你再好好想想吧,命是你自己的,即便你认罪认罚,也要看你的运气。”方轶长出一口气,缓了缓语气说道。 李天军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的眼神空洞洞的。 半个月后,李天军的案子开庭了。 旁听席上,李天水和李天军的媳妇表情紧张的看着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李天军的后背。公诉人正在铿锵有力的宣读起诉书。 “……李天军在与被害人周博发生争执时,故意猛勒被害人的颈部、并用手捂被害人的嘴,致使被害人昏迷后,又将被害人丢弃于河边的草丛中,最终致使被害人周博溺水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天军在杀害被害人后,写敲诈信,敲诈钱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天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天军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检察员一脸的冰碴子,宣读起诉书时对面的方轶能感觉到阵阵寒意。 第593章 太玄幻了!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看向被告席上坐着的李天军。 “我听清楚了,无异议。我认可起诉书上的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李天军耷拉着脑袋道。 听李天军说完,方轶送了一口气,在开庭的前半周,李天军终于同意了方轶的建议,认罪认罚。 然后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既然已经认罪认罚了,李天军也没有什么可争辩的,有问必答,一五一十的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 方轶问李天军是如何被抓的,以及为什么敲诈被害人家属,李天军也一一作答。庭审程序推进的很顺畅,一切都很顺利。 接下来是举证质证环节,对于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被告人李天军和辩护人方轶均认可,案件事实都承认了,证据这块确实也没有什么可辩解的。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例行公事般的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认为,……李天军将被害人杀害后,又给被害人的家属写恐吓信进行敲诈,其前后分别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 鉴于其归案后认罪认罚,我们建议对其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完毕。”检察员说完看了一眼被告人李天军,随后又看向审判长。 紧跟着是被告人自行辩护,李天军鼻涕眼泪的往下流,充分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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