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180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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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180节 (第4/4页)

明博望着方轶,一脸委屈和不解道:“方律师,我就不明白了,之前我考了好几次公务员都没考上,实在没办法才当的律师。

    我可一分钱都没从县里领过,相反我差点饿的注销律师证去当销售。怎么突然法院就认定我是公务人员了呢?”

    “李律师,咱们先把上诉状交上去,把二审的程序启动起来,等案卷到二审法院后,我回去阅卷。到时候我再来,告诉你诉讼方案。”说着方轶将上诉状交给了李明博。

    看着李明博身陷牢狱,方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正所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此时此刻说什么劝人的话都是苍白无力的,只有想办法把李律师捞出来才是正途。

    出了看守所,方轶站在路边,不由自主的摸出了一根香烟,点然后深吸一口,然后缓缓的吐了出来。

    当年方轶的导师曾告诫过他,刑事案件调查取证一定要小心,如果不是关键证据最好不要去取证,如果涉及关键证据最好让委托人自己交到法院或者检察院。

    在法院判决前,刑事案卷一定不能给当事人看,即便明知这样做不构成犯罪也不要给他们看,因为可能会有你承受不起的风险存在,特别是在自己不熟悉的省份,当地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相关案件有时候是个迷。这就是象牙塔内的法律与司法实践中的法律的区别。

    现在方轶才真正明白导师的良苦用心,刑辩律师真心不容易,时时刻刻都要注意排雷,搞不好就会粉身碎骨。

    掐灭了香烟后,方轶打车去了县法院,提交了委托手续和上诉状。接下来就等案卷转移至中院后进行阅卷了。

    为什么不在一审法院阅卷呢?其实方轶也想这么做,这样一来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研究案子,起草上诉状。方轶当然也试过,但县法院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由,拒绝了方轶的阅卷要求。

    还是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

    对于在一审宣判后才接受委托或指派的辩护律师而言,其必须在上诉期届满前将上诉状提交到法院。

    但是《刑诉法》并未明确规定一二审衔接期间律师的阅卷权。这就给一审后接受刑事案件委托的律师了解案情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也给二审辩护人起草有效的上诉状制造了障碍。看起来应该很严谨的事情,实际上却有很多拧巴的地方,律师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先把二审程序启动了再说。

    回到律所的方轶开始寻找相关案例,查找资料,准备为李明博做无罪辩护。这个案子只能有两个答案,一个是有罪,一个是无罪,而方轶必须做无罪辩护才能保住李明博的饭碗。

    方轶不仅是在为李明博,也是在为自己,为律师群体在努力。今日是李明博,明日保不齐轮到赵明博,周明博,甚至是他方轶。

    此后不久,方轶又去了一次豫省,在中院进行了阅卷。很快他得到了中院的开庭通知,李明博案的二审将于一周后开庭。

    开庭当天,中院大门前三五成群的站着不少人,一看就知道是律师,因为他们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息。

    “张律师,你也来了!”一位身形瘦小的中年男律师冲着一位走过来的三十多岁的女律师道。

    “今天正好没庭,我过来听听,这是关乎咱律师切身利益的事,又是在咱们本地开庭,得关心下。”女律师道。

    第405章 这是一个坑!

    “您也看到网上的报道了?”男律师低声问道。

    “嗯,看了。国内的律师制度都改革这么多年了,我就纳了闷了,啥时候咱们成了国家公务人员了!我得看看检察院和法院是怎么解释的。”女律师一脸匪夷所思的表情道。

    “谁说不是呢!真特么够乱的。为了把律师那啥,把身份都给改了。这得多大的仇啊,以后咱们做刑事案件可得小心。”男律师低声感慨道。

    周围的律师有的在闲聊,有的在吸烟,大家的目的只有一个,旁听李明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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