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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剧情/部分回忆) (第5/5页)
她换回了最熟悉的运动衣衫,抱住了敢于和自己接触的小孩子。 心中那块空了的地方,终究又被填满。 后来,人们又少叫她“慈善家”,多称她“许记者”。 许飒很爽快地应了。 再后来,她得到了某个性交易组织的消息,并再次执起了自己的笔,沿着蛛丝马迹开始搜集消息。 那口郁结于胸的闷气总算吐了出来,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位置。 学长有学长的商场事业,她有她的笔墨天下,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各展所长。 所以,她总算也不弱势于他。 从来,她与他都该这样平等。 随着爱人的呼唤,过去的回忆逐渐消散。 警察局外,举报完事的夫妻又准备坐回车里。 清风拂面,带起妻子的碎发,她走在阳光之下,蔺观川一时看得入迷。 她这英姿飒爽的模样,一如半年前,自己差点在床上把她掐死的那次,真是同样的神采飞扬。 而自己看着她就勾起唇角的动作,也与那天分毫不差。 要问他,为什么笑? 半年前和现在的他,回答却都是一致的。 因为我对于你真是一种——fatal,致命的热情,致死的热情啊。 所以最后除了死或者无条件臣服于你,永恒隶属于你之外,别无他法。爱欲最后的规则就是如此,性欲、爱欲、死欲三者最强的时候,是一致的。 那时的蔺观川,其实并非完全不能接受妻子去工作。相反,自己看着那样耀眼的橙橙,不仅不气,反而也莫名跟着骄傲。 但那股期待只存留了几刻,就被多股负面的情绪所压倒——惧、妒、爱,化成根根丝线,提起他这只木偶登台,演了一出怨夫戏码。 妻子找到了她的路,可他呢? 橙橙,你可不要留我一个人在苦海。你胆敢上岸自由,我虽希望你好,却还是会把你拉下水来。 我的橙橙啊。 我本性轰烈,加上你对我而言是致死的人物,所以注定死路难逃。 死路难逃,明白吗?我是,你更是。 “橙橙。”蔺观川扬着剑眉,很不顾时间地点,兴致起了就俯身朝她倾去:“要亲亲。” “唔唔,先回家……”女人被他抱在了车盖上,胳膊搭上男人的肩膀,感受到对方在外就已复苏的欲望,边红着脸边往后躲。 “许大记者,可怜可怜我。”男人一心投入在此,用心地追着她的舌头,两掌不老实地在丰盈的臀部游移,把对方的呜咽全部吞吃入腹。 他不断恳求:“大记者那么厉害,救救我好不好。” 许飒被他吻得气息也乱了,两只眼睛逆光半睁着,瞧着身前忙于挑起自己兴致的男人,还有稍远处的警察局,突然有一种割裂的错觉。 十年,他们相识已经十年了。 那个曾经惊鸿一瞥,被自己写在日记本中的温柔少年,原来已经走到了自己面前,甚至就在她的怀内。 同样从日记本里走出的,还有自己还没上高中时,被人激励要成为记者的那天,兴致勃勃在日记本里写的词句。 中二,幼稚,但也满是挡不住的锐气—— “手中笔,掌中刀,能斩邪,可纵恶。维人权,为己全,是非善念,一念之间。 笔下横竖,一字一命,我以笔墨战痛河。 以血为墨,以我为墨。 提笔,筑歌!” 不会停下,她绝对不会停下。 这条小鱼在乎,那条小鱼在乎,每条小鱼都在乎,她也在乎! 被推出来的“替罪石”们,要救,那些还受着苦难的孩子们,同样要救。 她愿意去做那个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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