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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金银花 (第2/2页)
..”凤别云端着茶杯坐在椅子上左右运动脖子:“对了,怀信哥哥说过,我曾与你在荒山野岭待三个月,而我没有那段记忆,觉得很奇怪,所以你说说看我在那些日子裡曾做过什麽事。” 李玄贞忽然扯了嘴角,笑得有些苦闷,语气包含nongnong的哀怨:“不过都是些餐风露宿的回忆,小姐记不起来也罢。” “餐风露宿...”凤别云没有理会李玄贞的阴阳怪气,只是连连摇头,感叹道:“真不敢想我曾经在山裡像个野人过了三个月。”她好奇问道:“我有跟野人一样茹毛饮血,饿到吃虫子吗?” “没有。” “这样啊。”然后她想到了什麽,一拍大腿:“对了,我能逃出山寨又在深林中过三个月,你的功劳不小阿,爹爹似乎还没给你赏赐,这样吧,我就代替爹爹赏你了,说说看你想要什麽?” 李玄贞问:“什麽都可以吗?” 凤别云双手抱胸:“当然了,我可是凤府大小姐,拥有的金银财宝可不是你一庶子能想像的,只要你说得出来,不论什麽事都能帮你完成!” 他说:“那小姐以后叫我李玄贞吧。” “啊?”凤别云对他的回答感到非常诧异,凤别云是刻意“大放厥词”,好让李玄贞可以利用这个“恩赐”提出对他有利的要求,凤别云不解:“我凤别云家财万贯,不怕你任何过分的要求,可别说我佔你便宜,再给你一次机会,给你考虑三天,回去好好想过之后再跟我说。” 儘管凤别云劝阻,他仍是坚定说道:“我只要这个。” 凤别云听到他的發言简直恨铁不成钢,撑着头蹙眉道:“你要这个没用的东西做什麽?” 李玄贞反问:“那小姐觉得什麽东西有用。” “恩...”凤别云仰头挠挠她的脸颊,沉思了会:“你爹把你卖给我爹做童养夫,所以你可以向我要钱,把你自己赎回去,除此之外你还能拿着剩馀的钱重新过上好生活。” “这些都是用钱买的俗物...”话语一顿,浅褐色的双眸静默望着凤别云,他说:“唯有小姐一声『李玄贞』是千金万两也买不到的。” 凤别云倒吸一口气,实在不想承认被这个毛头小子给撩到,她别过头说道:“神经病。” 李玄贞自嘲似的轻笑:“大抵是吧。”他又说:“小姐可不能出尔反尔。” “知道了、知道了”凤别云故作烦躁,她双手抱胸,睨着李玄贞像隻骄傲的孔雀::“李玄贞,这样你满意了吧。” 【好感】【李玄贞】:65 15 “恩。”李玄贞向来冷硬的脸庞带着笑意,暖得能化人。 与穆怀信儒雅的气质不同,李玄贞天生寡淡,他的温柔像是昙花,仅为她一人绽放。 凤别云浑身不自在,内心彷彿被灌了蜜,又被蚁虫反复啃食那般挠养,表面依然维持“烦躁”,鑽回被窝,伸出藕臂如同驱赶狗儿那般:“去去去,下去。” 李玄贞不再逗留,他微微倾身:“小姐,如果有什麽需要,我就在门外候着。” 直到大门关上,凤别云才鬆一口气。 -----题外话----- 因为上编推过于开心,于是决定开始随机掉落新章节。 ??? 有没有开始觉得李玄贞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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