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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章 骑马战 (第2/3页)
三的队伍,夜雪余霄队伍,英俊血族狼人族眷属队伍,和暗时暗贝队伍。 除了余霄以外,另外两支队伍,都是血族主人在下,眷属在上。 血族的特长就是速度,在这种比赛之中,血族在下,有很大的优势。 英俊血族有些退缩,没有上前,他知道,自己算不上两人的对手,如果等两人两败俱伤,可能拿下第二名,如果上前就是第三名出场。 英俊血族极力隐藏自己的存在感。 而血时冷笑道,“这次该我们拿第一名了吧,我要一雪前耻。” 刚刚与夜雪的战斗之中,夜雪的体型娇小,也占据很大的优势,体型小受到攻击范围就小,难以命中,而且更加敏捷,速度更快,更容易躲闪敌方的进攻。 而这第二场骑马战,体型小也就意味着不能做“马”,处于劣势。 余霄也没有多想朝着最近的暗时冲了过去。 暗时还是这么快。 夜雪伸出指甲和暗贝撞在一起,虽然没有夺走暗贝的头巾,但是还是一爪撕裂了暗贝的手臂。 令暗时没有想到的是,即使速度更快,但暗贝的实力弱于夜雪,无法占据优势。 暗时身形一闪,绕到余霄和夜雪身后,想要从背后发起进攻。 夜雪在千钧一发之际,在余霄转过身后,一爪和暗贝的一爪相撞。 但暗时暗贝一触即退,很快就离开了攻击范围。 暗时也知道,只能利用自己的速度了,不然暗贝敌不过夜雪。 暗时这时暂时放弃了以夜雪和余霄为目标,从另一边袭击了英俊血族和狼人少女眷属。 英俊血族不做什么动作,就是想另外两只队伍忘记自己,暗时凶猛地冲来,也没有完全放弃。 而是迎了上来,和暗时暗贝交错而过,在狼人族少女即将触及到暗贝的头巾的时候,暗时一个身形一闪,从一边突进过来,暗贝抓住机会,一把夺走了狼人族眷属的头巾。 暗时微微一笑,“现在就剩下你了,这一局我要拿下。” 主持人继续主持比赛,“血之伴侣骑马战,最后剩下的果然是战斗赛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初雪侯爵战斗能力更强,但暗时的速度更快。” 猫人族眷属还是一如既往的支撑夜雪余霄,“这一次我还是认为初雪侯爵和余霄眷属能赢,骑马战归根到底还是和战斗能力有关。” 械臂人则反对道,“初雪侯爵虽强,但是骑在眷属身上,最大的强势,速度已经丧失了,只有暗时利用速度从死角切入,则不会输。” 少女血族也没有下结论,只是说道,“虽然看起来平分秋色,但我还是觉得初雪侯爵和余霄眷属会赢,我总觉得余霄眷属有一种生不可测的感觉。” 猫人族眷属则说道,“那可是暗夜精灵啊,暗之公国的王族,曾经统领十大公国之一的王族,实力不凡也很正常。” 少女血族摇了摇头,“我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一种不同的感觉。” 少女血族沉思了一会然后说道,“对,是一种绝对自信的感觉,那种俯视对手,完全上位者的感觉,就像我曾经见过的次神级强者看待其他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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